广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
《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
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穗八条”)系列配套文件
新闻发布会
进一步落地今年4月30日发布的
新政内容

广州安居集团党委副书记、总经理钱喆介绍,为支持居民改善住房条件,畅通一二手住房置换链条,安居集团将立即启动支持居民“卖旧买新”试点工作,试行期至2026年12月31日止,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愿参与”的原则,以市场化方式收购二手住宅。
总体思路可以用三句话概括:国企出钱收旧房,居民安心换新房,资金安全有保障。具体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
01.关于收购标准
本次试点收购对象为总价在300万元人民币以内,建筑面积在70平方米以下,位于广州环城高速以内的二手住宅,楼龄不限。房产权属要清晰、无抵押查封、无安全隐患。
02.关于置换流程
居民通过“穗安居”微信服务号线上报名,或现场提交报名资料,安居集团负责审核、评估、交易等全流程服务。收购价格以市场成交价为参考,采用“两次评估+协商确认”机制,通过第三方专业机构初次询价评估及复核评估,与居民协商确定收购价格,确保公正合理。居民须在二手住宅交易后180个自然日内购买位于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新建商品住宅。
03.关于资金安全
旧房收购款全额由银行专用账户托管,定向用于购买新房,确保“卖旧买新”全流程“专款专用”,路径透明。
“卖旧买新”是有温度、有力度的民生实事,更是激活市场的交易模式创新。收购后的旧房将优先用于保障性住房、人才公寓等用途,重点服务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需求,以及城市自主更新项目的居民腾迁,真正实现“改善有支持、保障有来源、市场有循环”,助力提升城市品质与人居环境,为广州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贡献力量。
“卖旧买新” 每套新建商品住宅最高补贴3万元

4月底广州发布的楼市“穗八条”提出,要发放专项补贴支持居民“卖旧买新”,专项补贴的申请条件有哪些,如何申请专项补贴?新闻发布会现场,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黄成军对这些问题进行详细讲解。
01.申领条件:既支持“先卖后买”,也支持“先买后卖”
“穗八条”提出发放总金额2亿元的“卖旧买新”专项补贴,畅通一二手住房置换链条。为推动政策尽快落地,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了《关于商品住房“卖旧买新”专项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对申领条件、补贴标准、申领流程、发放计划等进行了明确。

申领人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
一是自2026年4月30日至2026年12月31日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新建商品住宅并完成合同网签。
二是在新建商品住宅网签当日的前后1年内,完成个人名下本市二手住宅的转移登记,也就是说,既支持“先卖后买”,也支持“先买后卖”。
三是个人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申请了按揭贷款并完成抵押登记。需要说明的是,专项补贴实施对象为居民个人,即出售的二手住宅权属人为申领人本人(含本人为共有产权人的情形),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也为申领人本人(含本人为共有产权人的情形)。
02.补贴标准:贷款总额1%,每套一手房最高补贴3万元
居民个人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贷款总额不超过300万元的,按发放贷款总额的1%给予补贴;贷款总额达到或超过300万元,按每套新建商品住宅3万元的最高限额给予补贴。1套新建商品住宅只给予1次补贴。需要说明的是,按照税务法律法规规定,补贴资金需要代扣缴个人所得税。
03.申领流程:每季度一次,申请人数超过补贴名额将摇号
申领流程分为四个环节:
一是线上申请,申请人通过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官网进入“卖旧买新”专区,实名认证并填报申请材料,包括身份信息、联系方式、本人银行账号、已售二手住宅的房产证号、购买的新建商品住宅网签合同号、抵押登记字号和债权数额等。
二是资格审核,每季度前5个工作日内,由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完成上季度申请人资格审核。
三是确定名单。完成资格审核后,通过审核人数未超过该批次发放名额的,所有符合资格的申请人均纳入补贴发放名单;通过审核人数超过该批次发放名额的,通过摇号确定补贴发放名单,摇号过程由公证机构依法公证。补贴发放名单在每季度前10个工作日内,通过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官网“卖旧买新”专区进行公示,申请人可登录查询结果,未摇中者自动进入下一批次参与申领。
四是核发补贴。补贴发放名单确定的次月底前,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代扣缴个人所得税后的补贴发放至申请人系统填报上传的银行账户上。
04.发放计划:每季度1000个名额,未摇中者自动进入下一批次
考虑到“先卖后买”或者“先买后卖”都需要一定时间,补贴每季度发放一次,自2026年6月至2027年12月共发放7批次,第一至第六批次每批次发放1000个名额,申请人数超过补贴名额后摇号确定名单,未摇中者自动进入下一批次参与申领。当季度提出申请的时间截止到季度最后一个月的月末日24时。第七批次结合结转额度实际情况适当增加发放名额,补贴资金用完即止。
公积金查询
可以上“穗好办”一键搞定!
扫描下方二维码
点击“公积金”按钮进入专区
随时随地轻松查询

来源 | 广州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广州政府网、广东发布、广州日报、南方+客户端
编辑 | 郑若彤
校对 | 叶泽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