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南粤清风网消息 大面积生态林被毁、监管部门推诿扯皮,水利建设申请八年未果、相关职能部门不作为,农村客运站建设有名无实、近千万专款用在何处?……近期,省纪委暗访发现了3起基层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待中央和省决策部署、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要求相关地市纪委高度重视,迅速牵头查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持续释放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欢迎广大干部群众通过微信公众号“南粤啄木鸟”反映暗访问题线索。
广州增城:监管部门推诿扯皮,大面积生态林被毁
广州市增城区朱村街山田村村民向省纪委暗访组反映,该村一位村干部的侄子租了村里几百亩生态林,今年年初,其中名为“氹圹山”、“医灵庙”、“麒麟头”的约五六十亩生态林忽然被人乱砍乱伐。
村民表示,他们向各个部门及驻村干部都反映过,但都没有下文。暗访组来到被破坏的生态林,几个月过去了现场依然一片狼藉。随后,暗访组就生态林破坏问题走访了相关部门。驻村干部曾某称,“我只是驻村工作组,做不了这么多事”;朱村派出所答复需要再取证;朱村街林业部门表示不知情,要村民直接找森林公安;增城区森林公安分局工作人员说,“有这样的?到时候找人来看看什么情况。”
而最令村民无法忍受的是,山林几亩好好的果林,在去年9月开始被人倾倒废弃塑料等工业垃圾。暗访组在现场看到,原本倾斜的山坡已被厚厚的塑料垃圾填平,果树枯死,为了掩盖这些垃圾,还挖附近山坡的黄土掩盖。虽然被倾倒垃圾的林地只有几亩,但是每逢下雨天,垃圾水向附近的山林横流渗透,直接威胁到了几十亩果林的生存。
承租该片山林的村民石某,从去年12月开始向公安和环保部门投诉,但至今没有任何结果。朱村派出所民警称,“这个要找环保部门,我们已经把情况移交给他们了。”增城市环保局的工作人员表示,“这个我们已经转下去了,你们去找环保所”,当暗访组来到朱村街环保所时,工作人员却称,“他们只是说了这件事,要我们去看看,没有要我们查处啊。我们又没有执法权,怎么查?”
省纪委暗访督办后,广州市纪委迅速成立由公安、环保等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展开调查,社会人员石灿来、石锦程因涉嫌滥伐林木罪被刑拘,中新镇森林派出所、朱村街道林业站、朱村街道环保所存在不作为、慢作为,拟对中新镇森林派出所所长杨新鸿、朱村街环保所负责人石峰等8名责任人进行问责。
肇庆怀集:水利建设申请八年未果,四百多亩良田干旱丢荒
肇庆市怀集县连麦镇石坑村委会上坑村村民反映,十年来,这个自然村过百亩农田干旱缺水的问题,一直深深困扰着村民,而造成缺水的原因,主要是农田取水渠为多年前村民手工挖掘,容易发生坍塌。上坑村一位小组长何某称,“现在可能有几百亩田(缺水),不到30亩田能耕种,其他的就直接丢荒了。”
像上坑村一样遭遇干旱情况的,在整个石坑村委会1500亩农田中就有400多亩,急需清淤维修水利渠,才能满足农田日常用水需求。
2009年,村民曾集资维修灌溉渠和修整农田河堤防洪坝,按照当时的工程总造价71000元,他们全村集资了13000元,还有58000元的资金缺口,他们按照程序向县水务局打了申请报告,但多年来一直没有动静,直到村民因为抢水经常大打出手,上级部门才拨了一点点“应急”款项。何某说,“水务局勉强拨了些钱,买了11段水泥管,水都流不出来,我们村民就全部挖掘起来放在这里,没有用。”
连麦镇党委副书记徐建方向暗访人员透露,像石坑村这种情况在该镇并非个别现象,“县水务局说要全年统筹,二零零几年我们连麦镇报上去的项目,到现在都没有来。”
《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我省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粤发〔2011〕9号)和省政府印发的《广东省农田水利万宗工程建设方案》(粤府办〔2011〕56号)明确提出要从2011年起推进“五小”水利工程建设,力争3年明显见效,5年大见成效。
为何上坑村的农田水利工程项目申请审批如此难,暗访人员跟随村民来到怀集县水务局了解情况。该局水保农水股工作人员黎树开称,如果面积够大的话,只要递交申请、现场察看、勘测地形、设计归档、等待有项目指标就可以立项动工。该工作人员也承认,上坑村这种涉及几百亩的肯定算面积大了。可这么多年过去了,并没有工作人员到现场去勘察,最关键的是接下来几年指标仍然紧缺,上坑村的农田灌溉渠建设仍遥遥无期。
梅州兴宁:农村客运站建设有名无实,近千万财政专款用在何处?
梅州兴宁市径南镇官亭村的群众向省纪委暗访组反映,称他们村支部书记孙立华涉嫌虚构镇汽车客运站工程,套取省级财政补助资金。
知情人称,早在2011年的时候,官亭村党支部书记孙立华就在其位于径南镇上的房子,挂上了一块“径南镇客运站”的牌子,孙立华还在自己的民宅里卖煤气。“他那个客运站我真不知道是怎么批下来的,旁边堆得都是煤气罐子,他这个东西按理说消防也不合格啊。”
暗访组查询发现,2011年5月,省交通厅、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尽快完善2011年农村客运站亭建设计划的紧急通知》(粤交明电〔2011〕60号文),明确提出到2011年底基本实现全省100%镇有站的目标,其中梅州兴宁市共有17个乡镇汽车客运站纳入建设计划并享有财政补助,径南镇客运站就在补助的名单当中,类型为占地3千平方米的“简易站”。
很显然,孙立华的房子不具备“简易站”的条件。2016年3月,得知有村民举报自己,孙立华就将客运站的牌子摘了下来。
按照省里的财政补助标准,径南镇客运站这类“非中心镇”的简易客运站,补助标准为40万元,中心镇客运站的补助标准为100万元。可孙立华却坚称自己没有领补助资金,“我说没有就没有,我是当事人还是人家是当事人啊。”
孙立华的“径南镇客运站”到底有没有收到省里的40万专项补助呢,暗访组随后拨打了省交通厅有关工作人员的电话。省交通运输厅一位姓宋的工作人员称,“2011年做的工程,最晚2012年6月就会把钱全部拨付下去的。”
暗访组随后从省财政厅了解到,省财政厅于2011年8月下发了《关于下达2011年农村客运站亭建设省投资补助的通知》(粤财综〔2011〕166号),明确将补助资金直接拨付到各地级以上市(含有关试点县)的交通建设资金专户,兴宁市作为试点地区,省财政直接向其拨付乡镇客运站专项补助资金980万元。文件同时要求,各地要加强对资金的监督管理,及时跟踪检查,确保专款专用。
那么,兴宁市是怎么使用这笔专款的呢?暗访组来到兴宁市交通局了解情况。交通局办公室工作人员以领导外出为由,没有解答我们的任何疑问。但在暗访组离开兴宁以后,交通局曾局长联系了暗访组,他称给径南镇客运站拨付了10几万元,剩下的钱统筹到其他客运站场了。
按照曾局长的说法,径南镇客运站的部分补助资金统筹给其他客运站了,那么其他客运站的建设和运营情况如何呢?暗访组随后走访了列入建设补助计划的其他5个镇。
暗访组首先来到中心镇坭陂镇,按照省有关文件要求,镇上应该建了一座1万平方米的五级站,可实际情况如何呢?暗访组走访了一些群众和镇政府的工作人员,经反复确认,镇上从来就没有过汽车客运站。
暗访组走访发现,水口镇作为中心镇,按照文件也应该建设一座1万平方米的五级站,但这里也只有售票点,没有汽车客运站;应建3千平方米简易站的新圩镇、永和镇,均没有按要求建站;而刁坊镇虽是建了客运站,却铁锁当道、大门紧闭。
既然几个客运站的建设都有名无实,那么曾局长所谓的统筹到底从何“统”起?针对这一疑问,暗访组多次要求兴宁市交通局提供相关资金流向和作进一步的说明,但该局以各种理由予以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