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大法官、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黄海龙在中国与葡萄牙语国家最高法院院长会议上就“国际司法合作机制之完善”作专题发言时表示,要推动中国—葡语国家相互承认和执行判决、送达与调查取证的机制化顺畅化便利化。
黄海龙介绍说,近年来,广西各级法院在中国最高人民法院的指导下,立足地缘特点和区位优势,积极开展与各国特别是东盟、南亚国家国际司法协助工作,努力构建公正合理的法治化国际纠纷解决机制,为促进“一带一路”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黄海龙表示,当前,中国和葡语国家共同参与的国际司法协助公约不多,开展国际司法协助潜力巨大。
他建议,要推动中国—葡语国家相互承认和执行判决、送达与调查取证的顺畅化便利化:一是更加重视国际司法协助协议的作用,通过协商谈判缔结更多的双边或多边司法协助条约,或者共同加入既有国际公约;二是修订国内法中涉外民事送达、调查取证等有关程序规定,简化送达手续;三是推动形成一套适应新形势发展需要的国际司法协助程序规则,积极探索在互惠基础上相互承认与执行对方法院民商事判决的途径和方式,减少不必要的平行诉讼;四是加强磋商,构建中国—葡语国家司法协助信息交流机制和平台,推动建立稳定的中国和葡语国家司法交流磋商工作机制。
黄海龙表示,中国法院愿与葡语国家法院共同努力,凝聚共识,加强合作,在更深层次、更高水平、更宽领域上加强国际司法协助,为造福各国人民,促进各国共同繁荣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来源:人民法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