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力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仗,方能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夯实基层基础、提高社会治理能力水平。
1月16日,广东举行2018年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通报全省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发布十大典型案例、向举报线索有功群众代表发放奖励金。通报显示,开展专项斗争以来,我省各项主要工作指标名列全国前茅,实现了“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在全社会形成对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的年度工作目标,全省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向好,赢得认可。
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进入历史交汇期,为改革发展营造安定和谐的社会秩序,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社会安全感,满足人民群众的公平正义需求,各地区各部门必须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把扫除黑恶势力作为义不容辞的职责使命,坚决打赢这场攻坚仗。要坚持党的领导与依靠群众相结合、雷厉风行与久久为功相结合、治标与治本相结合,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严峻性、长期性,依法打击,敢于“亮剑”,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一年来,全省社会治安持续好转,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不断提升,党风政风社会风气明显好转,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深得广大人民群众的认可和好评。透过发布会的情况介绍和通报的十大典型案例不难发现,这些成果的取得离不开我们坚持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始终把打击锋芒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深挖彻查了一批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和“保护伞”,通过边打边治边建开展行业治乱,最大限度挤压了黑恶势力滋生空间。全省公安机关立足主责主业,以打开路,敢于动真碰硬,精准发力,创新侦研模式,保持高压态势,打出了广东效应、形成了广东样本。这些都是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的宝贵经验。
随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入三年攻坚的第二年,眼下到了“船到中流浪更急”的关键时期。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着力在深化打击、深挖幕后、依法严惩、综合整治、源头治理上下功夫,从打击为主向打击、整治并重转变,从政法、纪检监察、组织部门为主向各行业主管部门联动转变,努力取得更大的战果。要抓住重点,针对重点案件、重点问题、重点地区开展攻坚,通过加强监督检查、挂牌整治等方法推动其改变面貌,把突出问题解决好;要保持迎难而上、攻坚克难的勇气和韧劲,对黑恶势力发现一个就果断打掉一个,对胆敢与黑恶势力沆瀣一气的腐败分子和“保护伞”,发现一个就坚决处理一个,决不纵容、姑息。
扫黑除恶既要立足当前,也应着眼长远;既是一场攻坚战,也是一场整体战、合成战、人民战。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不但公安机关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各级党委也要加强领导,履行政治责任,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确保各项部署真正落到实处。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扫黑除恶作为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另一个重要战场”,坚持把扫黑除恶与基层正风反腐相结合,强化执纪问责,大力推进惩治涉黑涉恶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各级组织部门要按照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继续大力开展软弱涣散村(社区)党组织整顿工作,为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提供坚强组织保证;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压实责任,有效堵塞行业管理漏洞。要广泛发动人民群众,形成各方力量共同参与的良好格局。
“确保社会在深刻变革中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广东代表团审议时对我们的谆谆教导。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全省各地区各部门要再接再厉、锲而不舍地继续做好各项工作,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让人民群众安居乐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为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创造更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为把广东建设成为最安全稳定、最公平公正、法治环境最好地区之一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南方日报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