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影/宋少航
2021年3月17日,为完善保障台湾同胞福祉和在大陆享受同等待遇的制度和政策,支持台湾同胞和台资企业参与大陆农业林业高质量发展及乡村振兴,国务院台办、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等部门出台了《关于支持台湾同胞台资企业在大陆农业林业领域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农林22条措施”)。 如今,“农林22条措施”发布已近两周年,广东省在推动海峡两岸乡村融合发展上取得了哪些成果?还有哪些需要完善的地方?
1月13日,政协第十三届广东省委员会第一次会议进行到第四日,十余位省政协委员在珠岛会场登台发言,分享自己今年带来的提案。其中,来自台盟广东省委员会的政协委员方芳围绕两岸乡村融合发展提出了自己的建议。她在提案中指出,乡村振兴战略为台湾地区乡村建设者的事业发展提供了广阔舞台,也为两岸融合发展创造了新契机。台湾地区致力于乡村建设已数十年,在社区营造、休闲旅游、精致农业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目前,广东省共设有9个涉台农业合作园区,台胞台企在广东投资农林企业(项目)累计约1100家,合同利用台资累计约20亿美元。2019年6月,广东清远成立了全国首个海峡两岸乡村融合发展试验区,目前试验区已在清远、湛江、汕尾等地十余个镇村落地,成为两岸乡村融合发展的生动实践。乡村振兴作为两岸融合发展的新载体,取得了显著成果,但是还存在部分台湾团队对于惠台惠农政策感知度、接受度不深,大陆乡村文旅融合度不高、品牌不够响亮等问题。
对此,她提出了五点建议:
(一)加强惠台惠农政策的宣讲和解读工作。一是各级台办、农业和林业部门积极开展“送政策上门”活动,深入台胞台企宣讲“农林22条措施”的政策内涵,并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号、自媒体等途径广泛宣传惠台惠农政策文件和相关解读信息。二是对“农林22条措施”等惠台政策落实情况进行摸底调研,了解台资农林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和诉求,提高台胞台企对政策措施的知晓率利用率,扩大惠台政策覆盖面。
(二)推动农文旅全产业链发展,创建一批有特色、有影响力的农文旅融合发展示范园区。加强乡村传统产业与文旅的深度融合,助推产区变景区、田园变公园、劳作变体验、农房变客房、农产品变旅游商品,打造文化、旅游与农业、餐饮、体育、教育、养老等多种产业融合发展的全产业链。如台商在惠阳永湖镇凤嘴村创建的亚维浓生态园,十年前只是一个苗圃基地,通过融合台湾民俗和岭南文化,苗圃“蜕变”为以“农耕体验、休闲度假、农家餐饮、科普教育”为主题的综合型生态园区,成为国家3A级景区和广东科普教育基地。建议推动涉台农业合作园区从发展传统产业向三产融合的方向发展,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搭建两岸农企农民长期合作平台,打造两岸农文旅合作发展重点项目。
(三)发展高附加值的乡村特色产业,通过文创赋能,实现文旅融合发展新局面。台湾桃米村通过深挖在地资源,打造了生态IP概念的“青蛙王国”和“蝴蝶王国”,如今桃米村从地震废墟转变为昆虫生态文化体验休闲区。广东清远浸潭镇下迳村成功借鉴桃米村的经验,将下迳村打造为浸潭第一个特色汤泉旅游综合度假村,目前村集体月收入达20万元,改变了原来穷村、空心村的面貌。建议大力引进台湾优秀乡创团队和专业人才,引导台胞参与大陆乡村发展规划与建设,打造两岸乡创合作的系列品牌,让一座座古村落成为“看得见山、望得见水、留得住乡愁”的美丽新乡村。
(四)两岸携手深度挖掘民宿在乡村文化保护和开发中的作用,打造地域特色鲜明、文化氛围浓厚的民宿集群。台湾地区民宿已经成为台湾旅游的一张名片。建议借鉴台湾做法,进一步发挥民宿在推动乡村文化保护和开发中的作用,引导民宿将乡村风土人情、特色产业、非物质文化遗产等元素运用到建筑设计、室内装饰、环境营造和活动开展中,将民宿建设成为展示当地文化的窗口。
(五)加强两岸农业合作组织和农业人才的交流。加强两岸农业管理经验和资源的共享,两岸农民共同开发农产品、共创品牌、共享收益、共同富裕。传播两岸乡村文旅融合发展、两岸农民共同富裕的生动故事,凝聚两岸基层民众的人心和力量。
南方网、GDToday记者 张诗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