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网讯(记者/杨智明 通讯员/马少丹 唐华)近日,结合“澳车北上”政策的落地及粤港逐步通关后大桥车流增加的情况等,在港珠澳大桥珠海口岸各联检单位的支持和配合下,广东联合电子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和港珠澳大桥管理局共同联手,在港珠澳大桥珠海公路口岸为澳牌车主提供志愿咨询服务。咨询内容包括如何向交管部门提交申请、应备申请材料以及两地车牌ETC办理等。
自2023年元旦起,根据《广东省关于澳门机动车经港珠澳大桥珠海公路口岸入出内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澳门机动车经申请获批电子临时入境机动车牌证后,可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行驶。目前,已有1万余名澳门私家车主申请“北上”资质。
为确保“澳车北上”政策按时落地执行,方便澳车入粤畅行,联合电服公司作为广东省收费公路联网结算管理中心,立即响应,深入研究,按期在1月1日零点前全面督促完成全省各路段业主单位完成了车道系统适应性改造、联调测试以及车道部署等工作。指导各路段业主单位根据收费现场操作指引,在收费站入出口广场和显著位置摆放统一格式的标志标牌,指引澳门车辆顺畅通行收费站,同时加强做好未安装国标ETC澳门车辆误入ETC车道等特情处理的培训。
“澳车北上”政策成功的落地实施,不仅为澳门居民驾车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同时有效促进粤澳两地人员车辆往来便利化,有助于打造粤港澳大湾区一小时生活圈,有效促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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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关于澳门机动车经港珠澳大桥珠海公路口岸入出内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中所称澳门机动车,是指在澳门登记并领取有效牌照,车长小于6米且座位数不超过9座(含驾驶人座位)的非营运小型载客汽车,相应车型对应国标一型客车,涉及符合条件的车辆预计约8万辆。
依据《办法》规定,澳门机动车只能经港珠澳大桥珠海公路口岸入出,在广东省范围内行驶;澳门机动车在临时入境机动车牌证有效期内,可以多次入出内地,但停留期限不得超过临时入境机动车牌证有效期,每次进入内地后在内地连续停留不得超过30天,每年在内地累计停留不得超过180天。
澳门机动车在省内高速公路通行,对应车型判定与普通小型客车一致,可通行ETC车道、混合车道等,未安装ETC的车辆需通行人工混合车道,仅支持人民币缴纳通行费(支持现金、移动支付或数字人民币等)。入粤行驶高速公路过程可致电96533服务热线提供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