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看,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后,党中央连续出台政策文件,对“三农”工作进行全面部署。为农立法,国之大者。为贯彻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21年4月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于今年6月1日表决通过了《广东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条例》自9月1日起施行。此外《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也于8月1日起施行,这些都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乡村振兴的关键是要以产业振兴带动乡村振兴,特别是要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广东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对此进行了明确。
李庚原是清远市佛冈县石角镇黄花村党委书记,近年来,他带领村民把黄花村民俗文化与当地优美的生态环境结合起来,通过开展民俗节庆活动,发展乡村休闲旅游,带动农民增收。
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是《条例》的一大重点,《条例》保留并优化我省农村扶贫开发的有效做法,还将我省创新实施的驻镇帮镇扶村制度,纳入其中予以明确,充分发挥《条例》在推进乡村振兴、实现共同富裕中的抓手作用。
坚决守住粮食安全底线是乡村振兴的首要任务,我省作为全国人口第一大省和粮食主销区,保障粮食安全尤为重要。《条例》首次将各级政府全面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写入我省地方性法规,此外,还首次对撂荒耕地复耕复种作出制度性安排。
民以食为天,食以土为本,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关于保护耕地、合理利用土地的法律也是本届省人大常委会的重点立法项目之一。《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于8月1日起施行,为全省进一步保护利用好良田,健全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机制,确保粮食安全和农业增产增效提供了法律依据。
重农固本,是安民之基。广东省与全国的立法修法举措相呼应,制定《广东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与《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为推进乡村振兴织密法治之网,守好“广东粮仓”,具有浓郁的“广东特色”。
来源:广东广播电视台
记者:邢燕 张晓华
摄像:朱广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