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网讯(全媒体记者/欧阳少伟)在依法治市工作上,佛山又有创新之举,且为全省首创!
27日上午,佛山市政法委在顺德区伦教街道办事处召开全市村(社区) 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承诺推进工作会议,正式启动了村(社)法治建设第一责任承诺试点工作。会议上,作为试点镇街,顺德区伦教街道办事处10个村(社)“两委”负责人在《法治建设责任承诺书》上郑重签下了各自的名字。
今年,省委省政府把开展“四级同创”活动(创建法治城市、法治区、法治镇街、民主法治村社区)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的重要抓手。
“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村居是各项建设的落脚点和根基。在27日会议上,一份《广东省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标准》(以下简称《创建标准》)发到了与会的市、区、镇、村(社)党员干部手中。
这份《创建标准》颁布于今年6月,并设定了总体目标和工作标准,通过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推动基层组织自治机制更加健全,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更加完善,基层依法治理水平有明显提升。到2018年,珠三角地区90%以上、粤东西北地区80%以上村(社区)达到省级创建标准;到2020年,全省村(社)基本达到省级创建标准。
记者了解到,今年5月17日,省委政法委专职副书记、省委依法治省办主任陈岸明曾率工作组到佛山进行法治创建活动调研,并强调要结合当前村(社区)两委换届契机,宣传“两法一条例”(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并参照“党政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精神,组织两委负责人作出书面承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推进民主法治村(社区)建设,确保达到省创建标准。
佛山市政法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启动村(社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承诺试点工作,将进一步强化村(社区)两位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法治意识,压实法治建设的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维护基层社会稳定。
据悉,在顺德伦教启动试点后,村(社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承诺工作还将在佛山其他镇(街)铺开。
“这是佛山在全省的首创之举。”会上,省委政法委依法治省工作处处长吴小洪向与会人员详细解读了《创建活动标准》。他认为,佛山从基层村(社区)抓起,再逐步向镇、区、市推进,做实做好“四级同创”工作,对全省有示范带动作用,“村(居)委会书记要带头履行好职责,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也要把民主法治村(社区)工作摆上重要议程,在经费和硬件上加大投入,按照创建标准用3年时间不断提升民主法治水平,助力经济社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