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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惠奕:莹莹之光 助力特区法治政府建设

2023-07-07 21:33 来源:南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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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是一个与王惠奕年纪相仿的女孩。休庭时,她一点一点卷起袖子、裤脚。目之所及,一道又一道红色的疤痕如蜈蚣般盘踞在她身上。

  女孩是一起燃气爆炸案件的受害人,因被认定负直接责任,几年来她没拿到民事赔偿。“第一次,我觉得法槌是那么沉,承载着她对未来对人生的勇气。”经过王惠奕反复研究,查看资料,走访各方,最终支持了女孩的起诉。

  这场改变当事人一生的判决,却是王惠奕的日常工作。王惠奕是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她常说:“案结事了,是我最大的心安!”从事审判工作20多年,公正高效审结各类行政及国家赔偿案件2000余宗,王惠奕用公正与真诚实质性化解争议,以案结事了为使命,用能动司法诠释公平正义。她全程参与了深圳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改革,优化行政审判运行机制,改革经验获最高人民法院多次肯定。

  “不管哪一方,只要不合法都会输”

  王惠奕的司法梦源起上世纪90年代,那时香港律政剧热播,看到剧中维护正义的法官她欣羡不已。2002年,大学毕业的王惠奕如愿进入深圳中院任职,成为一名行政审判庭法官。

  行政案件俗称“民告官”,这类案件因其特殊性,往往较为棘手,如果处理不当极易让当事人对法院产生不信任。面对这样的情况,王惠奕用智慧和信仰维护着公平正义,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她常说:“不管是哪一方,只要不合法的都会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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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王惠奕审理了一个拆违建的案件。政府对小区违建走完了拆除决定、催告等全部法律程序,却两年多都迟迟没有实际行动。法庭上,政府一再强调法律并没有规定应在多久时间内强制执行,所以不违法。

  王惠奕总觉得不对劲,如果因为没有期限规定就可以迟迟不做,法律设定的强制执行制度又有什么意义呢?老百姓的居住环境又何以保障?

  最终王惠奕判决,即使法律没有明文规定,行政机关依然需要在合理期限内履行强制执行义务,其不作为违法。这个案件后来被最高法院公布为全国十大行政不作为典型案例,专家这样点评:“人民法院以裁判方式昭示了合法生效的行政决定必须得到执行。不以法律强制作为后盾的处罚决定,就像无焰的火、不亮的光,最终损害的是公众对法治的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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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位70多岁的老先生,案件历时十年、历经四级法院多次审理,隔几天就会传真来厚厚一份材料。王惠奕十余次调查核实情况,加了一个月的班,写下几万字的审理报告,最终依然没有支持他。想到老先生可能难以接受判决结果,王惠奕约他来法院。

  四个多小时,老先生拍桌子,王惠奕就给他倒上温水;老先生高声不满,王惠奕就认真倾听;老先生说累了,王惠奕就解释判决的理由。送老先生离开法院时已是晚上九点多,老先生终于说了句:“王法官,虽然你判我输了,但你是我见到的最认真最负责的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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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审判一边连着人民群众,一边连着行政机关。一直以来,王惠奕用自己的智慧、经验和责任心,在每一个案件中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增强人民群众对党和国家的信心,厚植党的执政根基。

  “绝不能让老百姓吃亏”

  “法治,从来都不是遥远的理想,而是实实在在的生活。”2019年,王惠奕发现住房公积金追缴案件突然间井喷3倍,她敏锐地意识到这是事关社会稳定的大事。

  她和同事们一边分析案件,一边反复研究,最后确定点线面三个策略:示范判决是点,支持依法追缴;多元化解是线,做好诉前化解;构建规则是面,更新前端执法规则,推动特区立法。经过努力,相关案件第二年就下降了一半,近700宗案件诉前化解。执法规则明确了、老百姓权益保障了,行政纠纷下降了,工作实现了三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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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官要信守法律,也要坚持人民情怀。”王惠奕表示。

  2021年,她收到了一个行政协议案件。两兄弟来起诉要求政府履行21年前的拆迁补偿协议。“21年已经过了最长起诉期限,21年前签协议的机关也已在数次机构改革中消失了踪影。但不能让老百姓吃亏,我下定决心要管上这件事。”

  案件的审理并不顺畅,为此,她先后开了四次庭,两次通知被告负责人出庭。

  在王惠奕的努力下,她厘清了适格被告。查明了相关事实,提出了案件调解方向,让政府明确了解决问题的态度,案件最终达成和解,原告撤诉。

  收到协议时已是晚上9时,原告方由衷地说,王法官,你真是个真心为我们的好法官。“那一刻,我觉得,这么多付出,都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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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不是工具,是公正和善良的艺术,这是王惠奕从业以来一直奉行的职业信念。“在每一起案件中,我总是会问自己,矛盾的焦点在哪里,根源在哪里,我的工作又要做到哪里。”在回应群众利益诉求和支持政府依法行政间相向而行、和谐一致,王惠奕这么说也这么做着。

  “让法治阳光普照每一位公民”

  “政府法治水平提高了,公平正义的法治阳光才能普照每一位公民。”王惠奕一直认为,法官肩负着老百姓对公平正义的期盼,不仅要在个案裁判中实现公平正义,更要努力做好法治国家法治社会的“大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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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发送的司法建议促使政府部门对文书模板进行检视,更正58处错误,完善执法流程,保障老百姓说话的权利;她连续9年组织向社会公开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个人先后开展法治讲座50多场,足迹遍布全市主要行政机关;她先后执行编撰《法治政府建设与司法监督实践》《深圳市行政典型案例评讲》丛书,被指定为深圳市公务员普法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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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惠奕一直在行政审判领域深耕,参与、推动、见证了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改革八年来飞跃式的变化。

  2015年6月,经最高法院批准,深圳法院作为试点,由盐田法院承担起深圳市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改革任务。自此,王惠奕全程参与、实施、推进了深圳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改革。

  担任集中管辖改革法院盐田法院副院长后,王惠奕带领集体推行繁简分流、多元解纷、巡回审判、全国首家网上行政诉讼服务平台“法智云端”上线、行政审判中心文化建设等多项改革举措,成效斐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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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担任深圳中院行政庭庭长期间,王惠奕推动完成深圳建设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首批授权事项“行政诉讼制度改革”,在全国率先实施基层法院管辖涉外行政案件,在全省率先实施基层法院管辖中央驻粤直属机构行政案件。深圳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改革经验获最高法院肯定,2022年作为当届全国唯一法院项目获评第六届“法治政府奖”。

  八年来,深圳通过试点并深化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改革,探索出一条优化行政诉讼体制机制的有效路径,让深圳行政诉讼体制改革成为全国范例,为深圳法治先行示范城市建设提供了坚强保障。

  人物简介

  王惠奕,女,河南汝南人,1978年9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先后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工作,现任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三级高级法官。获评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个人、全国巾帼建功标兵、全国法院行政审判先进个人、广东省五一劳动奖章、广东省审判业务专家等荣誉称号。

  来源:“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编辑:陈雨昀   责任编辑: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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