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人作的案,其中一个人老是做噩梦,他提供的线索。”三十多年前的1994年,湖南省娄底市一名男子被抢劫摩托车后惨遭杀害。在潜逃30年后,三名作案男子终于在2024年悉数落网。在得知消息后,被害人女儿李娟一方面告慰亡父,另一方面听到作案、办案的详细经过,感到唏嘘。
2026年1月14日,在该案一审开庭数日后,她向南方周末记者透露,三名凶手落网后,其中提供线索的是从犯,取保候审期间在家发生了坠楼身亡事件。
1月8日,这一陈年旧案在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除了上述坠楼的郑某某,庭审中,被告人戴某某认罪认罚,并向家属致歉,被告人何某某则始终不承认作案。在经历近10个小时庭审后,该案休庭,择期宣判。
被害人家属代理律师、河北十力律师事务所副主任王文广介绍,检察院以抢劫罪对两名被告人提起公诉,并加上了构成死亡后果的加重情节。公诉人当庭没有发表具体量刑建议,只是要求法院依法严惩严判。被害人家属除了要求赔偿1000万元之外,还要求将被告人判处死刑。
涉案一人睡不好觉
李娟老家位于娄底市代管县级市涟源市的一个村庄,当年其父被害时,她还不到两岁。她向南方周末记者介绍,案发前,一家三口租住在娄底市,父亲靠跑摩的为生,其母当时怀孕。“我弟弟还没出生,就没了父亲,我们一家人的命运都被改变了。”李娟说。
1994年,李娟父亲李某平27岁,4月15日下午,他像往常一样,到其妹妹开的餐馆闲坐,然后骑摩托车到市区拉客。按照往日习惯,凌晨收车后,他会回到餐馆吃宵夜,但其妹一直没等到李某平回来。
李某平一夜未归,第二天,其妹出去打听,被人带到案发现场,现场法医已经做完检查,李某平身上、头上被捅了八十多处。“特别残忍,所以一直以为是仇杀。”李娟说,仇杀的判断也影响了警方的办案方向,导致多年来一直没能破案。
尘封多年,当地警方收到关于该案的线索,耗时几年侦办,锁定三名犯罪嫌疑人:位于内蒙古包头市的戴某某,位于湖南省宁乡市的何某某,位于湖南省湘西州的郑某某。2024年3月30日,三人被抓获归案。
2024年4月15日,娄底市娄星区公安分局微信公众号发布文章《永不放弃:尘封三十年命案告破》,透露了案发经过及侦破细节。2023年底,外地警方移交一条线索:有人举报当年娄底某厂的工人,伙同有宁乡口音、外号叫“虎伢子”的人,抢劫摩托车并将车主杀害。
警方也向李娟透露了案情和侦办细节,据她介绍,三个人当年均20岁出头,戴某某是主犯,他和何某某是朋友,与郑某某则是亲戚关系。其中,戴某某和何某某原计划到岳阳抢劫,在探亲期间接触到郑某某,遂更改计划,改在娄底实施抢劫。“我爸不认识他们,就是刚好碰上了,就倒霉了。”
李娟说,三人作案后便逃窜到外地,被逮捕前,戴某某在包头开店,何某某在宁乡开店,均已结婚生子,且保持着来往,而郑某某另有生活轨迹。
三人将秘密隐藏了30年,多年来一直提心吊胆,尤其是郑某某自称总是做噩梦。据郑某某事后供述,他清楚难逃罪责,但自己没有直接动手,只是放风,所以其担心将来如果案件侦破,另外两人有可能会把责任推到他身上,不如主动投案。
2019年,郑某某主动向公安机关坦白了部分案情,后因惧怕,很快又反悔,拒不承认。但是公安机关最终锁定另外两人,其中何某某外号正是“虎伢子”。
“这么多年,我没睡过一个好觉,这也算是解脱了。”落网后,郑某某向警方说。
一人认罪,一人否认
因案件已过30年追诉期,后是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
上海德禾翰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程广鑫向南方周末记者分析,如果当年立案后,已经有了较为明确的嫌疑目标,只是当时未抓获,那么没有追诉期的限制;如果当年并没有明确的嫌疑对象,则有着追诉期的限制,如果过了追诉期,需经最高检核准追溯,涉案人员才可以被追诉责任。
另外,命案涉案人员可以取保候审,但是有严格限制,比如,怀孕、严重疾病等情况在不至于产生社会危险性的情形下,可以取保候审。具体到该案,因为郑某某是从犯,涉案情节较浅,且案发超过30年之久,可以获得取保候审。
程广鑫补充,涉案人员取保候审后在自家坠楼身亡,若死因与警方无因果关系,警方无须承担责任。
王文广向南方周末记者介绍,戴某某认罪认罚,辩护律师为他作从轻辩护,何某某否认案件事实、拒不认罪,辩护律师为他作无罪辩护。
王称,庭审是在上午9时开始,差不多开了九个多小时才结束,案件争论的焦点,围绕何某某有没有参与案件这一事实展开。何某某辩称,自己只在后期参与了销赃过程,没有参与抢劫。“他自己说没做这个事,又拿不出什么证据。”王补充,公诉人认为何某某参与了此案,主要依据是来自其他两名被告人的指证,所以认为案件的事实部分比较清晰。
据戴某某在接受审讯时供述,戴某某与何某某搭乘受害人的摩托车,到预谋好的地点实施抢劫,郑某某则在别处等候他们会合。下车后,戴某某掏出凶器威胁受害人。受害人不愿就范,激烈反抗期间,戴某某杀了受害人,脸上也挂了彩。
不过,后来两人的口供多次变化。“每见一次律师,就改一次口供。”李娟介绍,根据郑某某生前供述,其虽然参与了前期预谋,但是在实施犯罪的时候,仅负责放风,没有直接动手。但戴某某、何某某二人修改口供后,声称郑某某当年与他们一同来到案发现场。“郑已经死了,就是把责任推出去,分担自己的罪名。”李娟分析。
李娟说,戴某某留下了指纹,指纹能够比对得上。法庭出示了指纹证据,以及何某某将摩托车转卖的证据。她说,两位被告人情绪稳定,反应也很平淡,反倒是自己的母亲在法庭上见到“仇人狡辩”,被气到情绪失控。
“人生都被毁了”
王文广称,被害人家属提出了刑事附带民事1000万元索赔。“我们知道他们赔不了,更多的是一种态度,这30年,三名被告人对被害人家庭造成了极大的伤害,是无法用经济赔偿来衡量的。”王文广说,庭审结束没有直接宣判。
“当时警方怀疑是连环作案或仇杀。”李娟说,因为手段太过残忍,当时没有往抢劫杀人的动机去设想,但是一家人想破脑袋,也想不出曾和谁结过这么大的仇。
当时父亲被害时,李娟母亲只有25岁,生下孩子后,不得不把姐弟俩寄养在孩子的奶奶和姑姑那里,自己一个人出门打工,养活两个孩子。其母在深圳打工多年,为了省下火车票钱,隔几年才回去一次。
当前,李娟在长沙工作,已经成家,其弟在老家的学校就职。“我妈的人生都被毁了,我们家的命运被改变了。”李娟说,并不执着于一定要民事赔偿,甚至担心如果接受了对方赔偿,会影响到最后量刑,所以提出了一个夸张的赔偿数字,而核心诉求,是判处被告人死刑立即执行。
“他们已经逍遥法外30年了,我们受了30年的苦,不判死刑对我们不公平。”她说,因为刑事诉讼由公诉机关负责,如果一审结果出来后自己不满意,将以民事诉讼的部分继续参与到二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