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干部“八小时之外”的手段又多了一个。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区委组织部就对八小时之外出现“问题”的干部进行赋码管理。
2023年5月,婺城区一名科级干部因犯了生活作风方面的错误,被赋“红码”管理。该干部与他人发生了不正当关系,后被家属举报。
婺城区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主任钱宏介绍,该干部事发后已调离原岗位,其档案信息在干部监督管理系统中则被赋了“红码”,成为重点监管对象。除非系统中的“红码”解除,否则这名干部的职级、职务都无法提升。
这套机制为“红黄橙三色管理”的制度,是婺城区领导干部八小时外监督管理办法的重要一环。
2015年以来,以广东省为开端,已有多地出台过关于领导干部“八小时外”活动监督管理的意见,一些机关单位还专门制定过实施方案。
2023年9月12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表题为《“八小时之外”,也要管起来!》的文章,强调监管领导干部“八小时外活动”的重要性,6天后,又发布一篇文章,题为《细化做实监督管理 守好“八小时外”》。
在北京师范大学国际反腐败教育与研究中心主任彭新林看来,这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个重要手段。
3个圈子,21条不允许
2023年,婺城区还有两名干部因“喝酒”而被赋码管理。
一起是某干部因违规借贷给他人,被赋“红码”管理。另一起是某干部喝完酒后在小区里和人起了口角,对方报警。因其行为有损党员干部形象,被诫勉处理并赋了“橙码”。
具体来说,在八小时外监督过程中,“红码”赋给造成严重后果的,或涉嫌违法违纪的干部;对于涉及轻微违纪问题的赋“橙码”;“黄码”赋给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干部。根据赋码颜色,干部会受到移交纪委、提醒谈话、函询诫勉等不同程度的处理。
“这个机制的灵感来源其实就是交通信号灯,最早应用于村干部管理当中。”钱宏说,当地组织部干部监督管理系统中有一个“三色管理”界面,可以查看被赋码干部的情况。
至于8小时之外,干部有哪些行为不被允许,《金华市婺城区领导干部“八小时外”活动监督管理办法》有详细列举,该管理办法由区纪委、区委组织部联合印发。
不允许的行为共有21条,分为社交圈、生活圈、休息圈,每个圈子都是7条。
社交圈的不允许行为有不讲党性原则,妄议中央大政方针;借联谊会、老乡会、同学会、战友会等活动拉帮结派搞“小圈子”,或者亲清不分,搞官商勾结的行为。
生活圈第一条不允许的行为就是纵容、默许配偶、子女及子女配偶违反规定经商办企业、从事营利活动。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的行为,与盲目攀比、追求低级趣味同列。此外,违背家庭伦理道德,不孝敬、不赡养父母也不被允许。
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娱乐、公车私用是休闲圈不允许的行为,在休闲圈,还有一条不允许的就是利用职权为非法活动或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
具体行为严重到什么程度会被“赋码”,则要根据实际情况研判。
钱宏以“参加管理服务对象宴请”为例介绍,参加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没报备,最低也要赋黄码;如果饭钱还是管理服务对象出的,那就是橙码;如果在此期间还利用职权给对方提供一些经济活动上的便利,就要警告或严重警告以上,则赋红码。
在钱宏看来,无论哪种赋码机制,本质上都不是一种处罚制度,而是一种干部管理制度,“并不是说以前干部犯了错没有处罚制度,而是不再一处了之,把问题干部当做重点对象来管理,让党员干部管理更加规范化。”
钱宏也注意到,体制内有“八小时外监督可能会侵犯个人隐私权,影响个人正常人际交往”的顾虑。
“我们出台文件时就跟大家解释过,对领导干部‘八小时外’活动的监督,会在法律范围内保护个人隐私,不影响本人正当的人际交往和业余生活。比如跟亲朋好友吃个饭,出去玩儿下,像这种情况不属于我们监督的范围。”钱宏告诉南方周末记者。
从倡导到推行
赋码制度推行后,2023年8月的一天,钱宏接待了一位“怒气冲冲”的女士。
她前来举报自己的丈夫——婺城区一名科级干部。夫妇两人均已年过半百,她此前怀疑丈夫与其他女性有不正当关系,但是没有证据,这次趁丈夫睡觉翻看了其手机,通过聊天记录和转账记录确认丈夫出轨的事实。
钱宏问她为什么先到组织部举报。她的回答是,2023年7月,婺城区委组织部牵头开展了一次“双进”活动宣传,她知道了有意见可以找组织部。
“双进”是指,区委组织部为全面了解掌握党员干部“八小时外”情况,将干部监督管理从“单位大院”延伸到“社区小院”“家庭后院”。
其实,“‘八小时外监督’的概念最早在20年前就有地方领导提过,后来逐渐成为一个通俗说法。”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介绍,早期,这个概念更多地出现在一些领导的讲话、报告里,后来有些地方出台了一些相关禁令和规范,但多是倡导性的,缺乏具体执行机构。
公开信息显示,2001年前后,中组部曾在浙江湖州展开过干部生活圈、社交圈考察试点。2004年,浙江省委组织部制定出台了《关于推行领导干部生活圈、社交圈考察的意见》,规定官员业余时间打麻将赌博、邻里关系、朋友圈构成等都将成为考察内容。
较早将“八小时外监督”上升到规章制度层面的地方是广东省。
2014年2月,中央第八巡视组巡视广东后,建议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和“八小时以外”活动的监督。2015年8月,广东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的意见》,对“八小时外”事项、监督责任人、监督机制均作出明确规定。
随后,广东在全省选定了包括深圳盐田区在内的147个试点单位,探索试行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工作。
2017年,时任深圳市盐田区委书记在《学习时报》撰文介绍,盐田区建立了“三圈”问题(负面)报告清单、社区监督、与干部家属联系、八小时外活动与选拔任用、廉政考核挂钩等一系列监督机制。
公开信息显示,最近6年来,包括浙江金华市婺城区、浙江平湖市(嘉兴市代管的县级市)、江西奉新县、湖北枝江市、河南省杞县、四川绵阳市游仙区、福建省建宁县等地制定的“领导干部八小时外监督实施办法”,在具体内容上与深圳市盐田区的相关机制亦有诸多相似之处。
平湖市的“与干部家属联系制度”主要由平湖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负责,“我们习惯称其为‘家访’,中间会重点听一些苗头性、倾向性的内容。”平湖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副主任干可一说。
干可一记得,一次“家访”中,一位家属抱怨“另一半”周一到周五基本不在家吃饭,家访组就问他是不是在单位吃饭。该干部说有时在加班,有时也在外应酬。家访组随即追问具体有哪些应酬。
“针对这种情况,我们就会多渠道核实。如果发现有些应酬可能是会影响履职的,我们就会采取进一步措施。”干可一介绍,事后组织部经过核实,未发现该干部的应酬影响履职情况,就对其进行了一次单独谈话,未作其他处理。
发动社区力量监督干部八小时外活动也是各地普遍采取的一种方式。
平湖市设置了三类“八小时外监督观察点”:A类设在市级机关部门,B类设在乡镇街道,C类设在社区、村级单位。
据干可一介绍,平湖市90%左右的领导干部都住在主城区,他们在21个干部居住比较密集的社区各设置了两名社区监督员,一般由当地德高望重、政治素质较高的社会人士担任。
“社区监督员是一个信息收集员的角色,他们只需要收集、反馈信息,至于信息的真假,基础核实工作由B类监督点负责。”干可一说,相关机制推行以后,曾有监督员向镇街道监督点反映一名在该小区居住的干部因在楼道内违规堆放杂物引发邻里纠纷,最后经镇街道监督点核实确认,由组织部给予提醒谈话。
西北某省份一名副处级干部向南方周末记者表达了对社区监督机制的认可,“如果真能贯彻执行下去,应该还是有很大效果的。”
在他看来,小区保安也可以考虑聘为社区监督员,“他们虽然不一定住在小区里,但哪个领导每天喝多了才回来,他们门儿清。”
“一票否决”
在探索领导干部“八小时外”监督工作的过程中,为保证监督效果,多地监管部门将“八小时外”监督情况与干部选拔任用、单位领导
班子履职问责、单位考核等挂钩。
四川绵阳市游仙区于2020年出台的相关实施办法中要求将党员干部个人“八小时以外”情况和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情况,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职级晋升、评先评优、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金华市婺城区也有类似规定。钱宏介绍,八小时外监督结果与党纪处分相互衔接,会直接影响领导干部的职级晋升。
钱宏举例说,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一年半内不得晋升,受到党内警告的一年内不得晋升,被诫勉谈话的半年内不得晋升。此外,党纪处分结果也会不同程度影响干部的年终奖金,一旦被严重警告,奖金直接归零。
在各地的实施办法中,党内监督是首要监督方式,各级党委对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管理均负主体责任,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对履职不力的领导班子、干部给予问责。
干可一讲述了一个案例:平湖市某单位一名干部因为八小时外的问题被列入“红色名单”,经倒查发现,该单位的组织人事干部存在对八小时外监督信息收集不及时、对本单位干部提醒不到位等问题,因此该组织干事也被诫勉处理,列入了“黄色名单”。
“红黄名单”类似于金华市婺城区的赋码机制,列入“红色名单”意味着该干部已被纪委监委立案查处,“黄色名单”则说明该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比较多,需要组织部提早介入了解情况。
“不能非得等被纪委立案调查了、被公安通报了再报告。”钱宏表示,单位党组没有履行好主体责任,最后出了问题,这个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就会受影响。
“在干部监督这块,涉及廉洁自律和生活作风方面的问题,我们扣分是很厉害的,几乎相当于一票否决。如果这个单位有领导班子成员在本年度出了问题,我们就会给它扣到最后一档。”钱宏告诉南方周末记者。
然而,到底该如何衡量八小时外监督的效果,各地的相关办法中并没有给出明确的解释。
干可一坦言,目前来看,衡量八小时外监督有没有成效,还是要看领导干部能不能在八小时外做到自我规范。
“八小时外监督归根结底不是为了处理干部,而是为了保护干部,不让小问题变成大问题,把大问题扼杀在萌芽阶段。”干可一说。
同时,对“一把手”的监督一直是反腐难点。《中国纪检监察报》在一篇探析“‘八小时之外’怎么管?”的文章中即指出,对一把手的监督常常因为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下级监督太难,而面临监督无效的困境。
“的确是这样的,这方面稍微难一点,最终还是上级管下级的。”钱宏坦言。干可一也发现,跟监督一般干部相比,如何监督“一把手”八小时外活动还存在一些特殊性,“单从应酬角度来说,‘一把手’会涉及跟一些客商、兄弟单位的交流,有时会参加一些应酬。在这个过程中怎么区分这个应酬是因公还是因私,确实有一定难度。”
“往往是他们监督别人可以,但让他们自己接受监督就比较难了。”庄德水回忆,曾有干部向他表露一种“比较悲观”的态度,认为八小时外监督没有用,“很多东西不可能被有效监督,真正的腐败都是在桌子底下的。”
一些基层干部也担心政策的持久性与有效性。“就怕严格执行一段时间就松掉了,(时间长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钱宏说,即使现在,有些问题也给八小时外监督带来了困扰。
他举例说,有些干部会避开监管部门重点关注的场所,去更私密的场所;虽然有社区监督,但有些干部可能在好几个社区甚至其他城区都有房;在家庭监督方面,有些干部本来夫妻关系就不好,各过各的,互相也不管对方;社会监督的力量仍然薄弱。
“总体上我们主动掌握线索的手段还是不够,信息甄别效率还不够高。”作为同行,干可一也有同感。
在中国人民大学反腐败与廉政政策研究中心主任毛昭晖看来,八小时外监督可以成为基层正风肃纪的一种监督方法,但受制于人力、物力和资源、手段,目前还无法成为一项常态性工作。
毛昭晖的建议是,“八小时外监督若想取得更好的效果,应该切实引入社会监督,包括舆论监督、媒体监督。”
文|南方周末特约撰稿 张胜坡
南方周末记者 翟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