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3日,人民代表报法治专版刊发《让职校生升学有通道成才有路径》,报道《广州市职业教育促进条例》立法工作。2026年3月1日起,该条例正式施行。
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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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职业教育前途广阔、大有可为。《广州市职业教育促进条例》经广州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经广东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查批准,于 2026年3月1日起施行。《条例》贯彻“投资于人”理念,立足广州国家中心城市定位和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需要,推出21条“硬措施”,精准破解职业教育发展中的痛点难点,为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增强城市发展竞争力提供法治保障。

聚焦现实需求
开启产业与人才的“双向奔赴”

打破隐形壁垒
推动职教与普教相互融通
职业教育的核心价值,在于为不同禀赋、不同兴趣的学生提供多样化的成才路径。《条例》从法律层面明确规定“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发展职业教育与发展普通教育放在同等重要位置”,并以两大实招打破发展壁垒,回应社会关切。
构建“升学+转学”双通道,打破成长“天花板”。《条例》规定了“贯通培养”“职普融通”两种路径,构建起全面发展的“立交桥”。贯通培养方面,推动职业学校与普通高等学校之间开展贯通培养,建立健全中等职业学校教育和专科、本科、研究生层次高等职业学校教育一体化培养机制,让职校生升学路径更通畅。职普融通方面,要求教育部门推动中等职业学校与普通高中之间实行学籍互转、学分互认、资源互通。这意味着学生可以根据自身兴趣和特长,在普高和职校之间有更灵活的选择机会,打破了“一次选择定终身”的僵局。《条例》还规定,推动普通中小学校将职业教育相关教学内容纳入综合实践、职业生涯规划等课程,组织职业体验活动,开展职业启蒙教育。
保障平等就业创业权益,破除隐形歧视。《条例》明确规定职业学校的毕业生在落户、应征入伍、就业创业扶持、公务员招录、企事业单位招聘、职称评审、职级晋升等方面,与同层次普通学校的毕业生享有平等机会。同时,技能人才可比照相应学历享受待遇,真正实现职校生“就业有尊严”。
值得关注的是,《条例》要求广州本市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安排一定比例的实习岗位,接纳职业学校的学生实习。
广州市人大代表、广州市海珠工艺美术职业学校校长蓝伟校表示:“职业教育不仅应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力资源,更应帮助每个人探索兴趣与潜能。人的天赋各异,成长路径也应多元,强调‘同等重要’,就是要打破‘轻职教’的固有观念,让职校生同样能成就出彩人生。”

坚持多措并举
激活校企合作“双向动力”
建机制。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和改革、科技、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应当推动职业学校与行业、企业建立产教融合机制,定期开展产教对接活动,组织职业学校与产业园区、企业、科研院所和其他社会组织,联合共建多种形式的产教融合平台。
强激励。对本市深度参与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在提升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促进就业中发挥重要主体作用的企业按照规定给予奖励;对经国家、省有关部门认定的产教融合型企业按照规定给予金融、财政、土地等支持。
破障碍。明确职业学校与企业可以合作开展人才培养、技术开发、共建平台、组织竞赛等多种活动。要求市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市财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建立健全校企合作国有资产使用和处置管理制度。
《条例》打出的政策“组合拳”提振了职业学校的发展信心。广州市人大代表、广州职业技术大学校长马仁听表示:“学校将聚焦产业高端化、智能化需求,与广汽、广州工控等龙头企业深化合作,推进‘企业出题、学校答题、市场阅卷’的研发模式,精准服务现代化产业体系。”

建立“两报告、一目录”制度
推动专业紧跟产业走
“过去是学校‘闭门设专业’,现在是产业‘点菜’、学校‘做菜’。”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兰黎娜老师举例,学校已与中国铁路广州局、广州地铁、广汽埃安、科大讯飞等企业深度合作,未来学校将依托“两报告、一目录”,把新型储能、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等产业急需岗位转化为课程模块,进一步提升学生就业竞争力。
《条例》还在用地、资金、师资、实训等方面做出全方位保障,夯实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基础。比如,允许职业学校根据教学需要开展经营活动,所得收入可用于办学经费和教师报酬;支持职业学校引进技能大师、非遗传承人等担任教师;明确职业学校教师在职称评审、培训进修、课题申请等方面与普通学校教师享受同等待遇。
广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表示,广州为职业教育立法,是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部署、对接产业发展需求的具体举措。让职业教育真正成为技能人才的“阳关道”,必将为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持续培育输送更多能工巧匠,为“十五五”良好开局筑牢人才根基。
来源 | 人民代表报
作者 | 刘玲玲
编辑 | 江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