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预防控制病媒生物的危害,广州市人大常委会日前通过《关于加强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的决定》(下称“决定),以保障公众身体健康。
病媒生物,主要是指能够将病原体从人或者其他动物传播给人的生物,如鼠、蚊、蝇、蟑螂、蚤类等。它们是登革热、基孔肯雅热、鼠疫等传染病重要传播媒介。
决定规定,按照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全民参与、科学治理的原则,采取以环境治理为主、药物控制为辅的综合性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措施,将病媒生物密度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标准范围内。
决定规定,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内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的具体实施,包括组织开展病媒生物预防控制行动,每月至少开展一次环境卫生大扫除、病媒生物消杀、孳生地清理活动,根据当地病媒生物活动高峰规律加密频次。当病媒生物监测密度超过限值,及时按级别开展响应,迅速将病媒生物密度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标准范围内。
对于住户,决定规定住户应当消除病媒生物孳生条件,完善住所防鼠、防蝇、防蚊、防蟑螂等设施,种植植物应当及时清除积水,种养水养植物应当及时换水、冲洗植物根部和容器内壁等。不得在居住区的楼顶天台、露台、楼道等公共区域堆积垃圾、杂物或者在城市市区内饲养家畜家禽。
决定规定,对于违反本决定病媒生物预防控制要求的行为,单位或者个人可以通过政务服务平台、12345热线电话等方式投诉、举报,接到投诉、举报的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处理,并反馈研究处理情况。
来源 | 新华社客户端
记者 | 周颖
编辑 | 谢绿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