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中小学校外实践教育条例》拟于2026年9月进行第三次审议并表决。为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贯彻民主立法原则,广泛听取民意,做好该法规案的审议工作,广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现公开征求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对《广州市中小学校外实践教育条例(草案修改稿·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和建议。
据了解,此次立法旨在推动中小学校外实践教育高质量发展,强化学生的情感认知、实践能力和吃苦耐劳精神,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普通中小学校开展校外实践教育及其相关管理和服务工作。
所谓校外实践教育,是指学校围绕国家教育方针和培养目标,根据教学需要,有计划地组织在校学生到校外,开展学习探究、情感认知、劳动体验、实体操作、社会教育等多种形式的实践教育活动。
条例明确了职责分工。其中,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校外实践教育管理制度,明确方案制定、活动开展、师资配备、安全保障等职责。应当将校外实践教育纳入教育教学计划,并在每学年开学前制定校外实践教育学年计划,结合不同年级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特点,明确各年级校外实践教育的内容、形式、人数、时间等安排。应当在日常教育管理中,结合校外实践教育需要,对学生开展体能训练和自我保护、应急处置等知识技能教育。
在教学形式方面,学校应当采取与校外实践教育内容相适配的实践教学形式,包括实地参观、现场观摩、劳动操作、职业体验、设计制作、徒步远足、耐力训练、自然考察、社会调查等。根据校外实践教育内容确定讲授人员。讲授人员可以是各类英雄模范人物及亲属、学校教职工、校外实践教育场所的专业人员、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的研究人员或者其他具备相应专业技能的人员。学校教职工可以与校外专业人员协同开展实践教学。讲授人员应当实地考察实践教学场景,并根据教学目标,结合学生自身状况做好实践教学方案。
条例还明确,学校开展校外实践教育每学年不少于两次、每学期不少于一次,并符合下列课时要求:小学阶段每学年不少于二十课时。初中阶段每学年不少于二十四课时。普通高中三学年累计不少于六十课时。
学什么?
条例规定:
校外实践教育应当围绕下列内容:
(一)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和革命斗争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铭记先辈功绩、感恩时代奋斗等方面的思想道德教育。
(二)培养劳动光荣、尊重劳动意识,开展劳动技能训练,体验劳动艰辛,增强忍耐力、意志力等方面的劳动教育。
(三)感知科技前沿、培养科学兴趣、开展科学实验等方面的科技教育。
(四)爱护环境、保护自然、践行绿色生活方式等方面的生态文明教育。
(五)增强美学修养、深化艺术体验、提升审美鉴赏能力等方面的审美教育。
(六)掌握应急救护和安全避险技能,加强团结友爱,疏解心理问题等方面的生命安全与健康教育。
(七)提升社会责任感,增强集体荣誉感,提高遵守纪律自觉性等方面的责任与纪律教育。
(八)传承尊老爱幼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主动关怀、帮助他人等方面的爱心教育。
(九)其他适宜开展校外实践教育的内容。
去哪学?
条例规定:
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国防教育基地、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非物质文化遗产馆、工人文化宫、青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等场所,以及利用本市财政资金设立的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博物馆、科技馆、纪念馆等场所应当作为校外实践教育场所,对学生免费开放。
实行市场化运营的展览馆、展示厅、体验馆、农场、动物园、植物园、公园等场所可以作为校外实践教育场所,依法收费开放或者优惠开放。
校外实践教育场所应当制定适合实践教学需要的服务方式,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服务信息。
学校可以自主选择校外实践教育场所。
谁出钱?
条例规定:
校外实践教育的外聘讲授、物料费等教学相关费用和配备救护医疗用品、随行保障车辆的费用由学校承担。
学生参加校外实践教育产生的交通费、食宿费、门票等属于学生个人支出的费用由学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承担。
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学校应当按照规定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参加校外实践教育进行资助。
如何提建议?
请于9月11日前点击填报链接填写意见,也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传真等形式,将意见和建议反馈给广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填报链接:https://zhrd.rd.gz.cn/zhlf/#/manage?id=2026081278a03354ea1f4c4f897eb31e
信函寄送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296号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邮政编码:510030
传真:020-83232962
电子邮箱:fgwbgs@gz.gov.cn
来源|信息时报
记者|何小敏
编辑|江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