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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全国两会】事关2亿人!代表聚焦破解新就业群体社保参保难题

2026-03-12 09:10 来源:广州人大




2026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出台支持灵活就业人员、新就业形态人员参加职工保险的政策,以制度护航为新就业群体筑牢保障根基。





我国灵活就业人员已超2亿人

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是其中的重要力量

今年全国两会上

多位代表聚焦

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

提出按单参保、缴费补贴、

专门维权窗口等建议


全国人大代表钟丽琴:
要建立适配新就业群体特点的社保参保模式


全国人大代表、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技术质量部副部长钟丽琴认为,可探索建立符合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职业特点的“五险一金”参保模式,以破解当前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社保参保现实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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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平台企业、平台用工、合作企业的缴费责任



现行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体系主要依托于稳定的全日制劳动关系。钟丽琴留意到,现有以“单位职工身份”参保模式与骑手“去雇主化、平台化”的就业特征存在结构性矛盾,“许多外卖骑手因无法建立明确劳动关系而被挡在参加职工社保门外,而以新就业形态人员身份参保又面临险种不全(多为仅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个人缴费压力大等问题。”


她建议人社部、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修订或制定专门行政法规,增设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参保专章。依据平台企业或平台用工合作企业与劳动者不同的用工方式,对其设定相应缴费责任:对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劳动者,强制平台或平台用工合作企业在工作地办理职工社会保险;对短期、兼职等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劳动者,可采取低费率、低门槛的过渡性参保方案,如按单定额参保。


同时,在现行法律框架下,对切实履行社保补贴责任的平台企业,给予增值税减免、企业所得税税前加计扣除、财政返还等实质性激励,将社保缴费责任纳入平台合规经营考核指标体系,激发企业内生动力。




创新按订单定额、年度累计的社会保险缴费机制



“外卖骑手收入通常按订单结算,收入有波动,传统的按月定额缴费模式对外卖骑手而言参保门槛较高,且一旦当月接单量少或暂停接单,会出现断缴现象。”钟丽琴说。


她建议人社部、税务总局、住建部、市场监管总局研究以外卖配送行业为试点,对与平台或用工企业建立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创设以“按订单计提、年度累计”为核心的劳动者“五险一金”参保新模式。


推动平台完善算法,在算法中明确所计提的定额资金由平台企业、商家、消费者与骑手个人等按一定比例分账组成,专项用于缴纳职工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该笔资金按订单实时归集、个人账户记载,年度内累计达到当地规定的职工社保最低缴费基数对应额度后,即视同当年度足额缴纳,缴费年限连续计算,确保劳动者“跑单有保障、缴费能累计、未来可预期”。




提升社保经办服务便利化水平



钟丽琴还指出,由于缺乏稳定的职业发展预期,骑手普遍缺乏主动参保的动力;骑手大多为异地户籍,跨省、跨市流动频繁等。


针对这一问题,她建议人社部研究针对骑手跨区域流动频繁、跨平台切换普遍的就业特征,以数字化手段重塑经办服务流程。依托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全国联网查询个人权益记录;借鉴税务部门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模式,定期向参保人推送缴费明细与权益预期,增强参保感知度与获得感。骑手在更换就业城市或切换接单平台时,无需办理社保关系转移手续,仅凭身份信息即可在新平台激活原账户。


允许外卖骑手将按单缴纳的社保关系无缝对接到户籍地或新就业地的城乡居民社保或灵活就业人员社保体系中。已缴纳的年限及个人账户储存额予以全额承认并累积计算。


对于确实离岗且无意继续缴纳社保的骑手,应妥善做好其社保关系的封存与权益记录工作,待其重新就业或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可无缝衔接,避免因“一退了之”而损失长期权益。


全国人大代表王学斌:
建议出台社会保险优惠政策,提高“小哥们”的参保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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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临沂大学食品研究院院长、教授王学斌表示,建议优化完善社会保险制度,出台社会保险优惠政策,提高快递员、外卖员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率,让他们享有更有效的权益保障。


王学斌介绍,快递员、外卖员、网络用工等灵活就业人员由于工作时间、工作内容不固定,人员流动性强,加之普遍年轻,自身对养老缺乏长远考虑,导致参保意识不强,总体参保率较低,传统的“单位制”养老保险制度也难以与之相适应。此外,由于各统筹地区的养老保险政策、经办管理方式的差异,他们在办理社保关系转移接续时不够畅通。


王学斌建议,出台针对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的优惠政策,如可给予补贴,按适当的比例帮助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费;将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基数降至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40%等。同时,应尽快实现养老保险全国统筹,从根本上解决灵活就业人员在异地工作或跨地区流动时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难题。


“平台企业的持续长远发展,是建立在保障从业者权益之上的。”王学斌还表示,建议探索新的社会保险参保模式,激发平台企业的参保积极性,例如,快递业可以按照快递量、单件快递工资含量和相应的费率计算缴纳养老保险费。


31位全国人大代表提交联名议案:

加快制定《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法》


2026年全国两会期间,31位全国人大代表将联名向大会提交关于制定《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法》的议案,以立法形式明确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的基本原则、权责划分、具体保障措施和维权机制,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


近年来,平台经济等新业态快速发展。有关调查显示,我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数量达8400万人,占职工总数的21%。然而,当前该群体仍存在用工关系界定模糊、劳动报酬保障不规范、算法管理缺乏约束、社保与职业伤害保障覆盖不足、维权渠道不畅等问题。


对此,议案领衔人、全国人大代表、山西省太原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四级高级警长杨蓉表示,新就业形态用工突破传统劳动关系框架,现有劳动法律体系难以完全适配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权益保障需求,导致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面临权益保障法规缺失、合法权益保障不到位等问题。


代表们提到,近年来,国家多项重大决策部署都对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提出了明确要求。相关部委和全国总工会也先后制定了一系列意见、工作指引。安徽省、福建省厦门市等地方还出台了地方性法规,为加强相关工作提供依据。


面对这一形势,杨蓉建议,在总结已有经验基础上,应立法补齐新兴领域劳动法律制度短板。


值得关注的是,今年1月,人社部表示,我国将制定《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办法》,进一步明确新就业形态劳动基准和企业劳动保护责任。


多位代表还对制定《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法》提出建议,应围绕用工关系认定与权利义务、劳动报酬与休息休假保障、劳动安全卫生与职业技能培训、社会保险与职业伤害保障、服务保障与社会支持、争议解决与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规范和明确。


来源|广州日报、极目新闻、工人日报等

编辑|江戈

编辑:江戈   责任编辑:张海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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