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
关于召开
广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六次会议的决定
(2025年12月31日广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五次会议通过)
广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定:广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于2026年1月17日召开。
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
一、听取和审议广州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广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
三、审查广州市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广州市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
四、审查广州市202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广州市2026年预算草案;
五、听取和审议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七、听取和审议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八、投票表决广州市2026年民生实事项目;
九、其他。
如遇有特殊情况需调整大会召开时间,市人大常委会授权主任会议决定后向社会公布。
来源|广州市人大常委会
编辑|江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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