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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代表报 | 让城市“烟火气”安心更暖心——《广州市燃气管理条例》解读

2026-05-13 10:02 来源:人民代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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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2日,《人民代表报》报道。


燃气安全是城市公共安全的“生命线”,关乎千家万户的生命财产安全。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城市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紧扣中央城市工作会议 “建设安全可靠的韧性城市” 要求,切实破解超大城市燃气管理领域突出难题,广东省广州市人大常委会聚焦燃气“建、储、输、用”全链条风险防控,制定出台《广州市燃气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于2026年5月1日起施行,以地方立法筑牢燃气安全法治屏障,为超大城市燃气安全治理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广州样本”,让城市“烟火气”更安心、更暖心。


直面超大城市治理痛点
立法破解行业顽疾




作为超大城市,广州燃气供应体量大、覆盖范围广,安全管理任务艰巨。截至2025年年底,全市管道燃气企业20家、瓶装燃气企业27家,管道燃气年供气总量约21.54亿立方米,瓶装燃气年供应总量约51.3万吨;管道燃气用户约360万户,瓶装燃气用户约130万户,燃气管道总里程长达26686公里,管网覆盖城市全域。


庞大的供应规模与用户基数背后,潜藏着管道老化、瓶装燃气流转追溯难、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等突出问题。《条例》立足广州实际,通过地方立法破解行业顽疾,构建“建、储、输、用”全链条闭环管理机制,明确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用户使用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推动燃气安全管理从“被动应对”向“主动防控”、从“分段管理”向“全链条闭环”、从“点状责任”向“多主体责任”转变,为广州燃气规范化、安全化管理提供坚实法治支撑。


科技赋能全链条监管
拧紧燃气安全 “安全阀”




《条例》围绕设施建设、瓶装燃气、重点场所三大领域,构建全周期、全覆盖、无死角安全管控,以科技赋能筑牢安全防线。


在燃气设施建设方面,《条例》推行设施建设全生命周期管理,明确新建建筑与已建成区域管道燃气设施的投资建设责任,结合城市更新推进老旧区域燃气设施改造,从源头补齐设施短板。严格落实 “三同时” 制度,要求建设项目配套的燃气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竣工验收,未按照规定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以科技赋能源头安全管控,明确新建管道燃气建筑必须安装自闭阀等自动切断装置及物联网智能燃气计量装置,管道燃气经营者为符合条件用户免费安装智能计量装置,实现用气异常自动切断、远程报警,同时厘清燃气管理与住建部门的监管职责,形成全流程质量管控链条,夯实燃气安全硬件基础。


针对瓶装燃气流动性强、流转环节多、追溯难度大、安全风险高的监管痛点,《条例》构建 “全流程溯源、规范化配送、严标准存放” 监管体系。聚焦全流程管控,实行实名制销售和 “一瓶一码、一户一档” 管理,建立气瓶全生命周期追溯机制,确保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将配送与安检一体化推进,明确配送人员与车辆管理标准,实行实时定位监管,要求送气时同步开展安检,轻微隐患当场处置。在气瓶存放管理上,划定刚性安全红线,禁止在地下、半地下建筑及高层建筑内存放气瓶,细化餐饮等重点用户存放规范,全方位筑牢瓶装燃气安全防线。


在重点场所管控方面,《条例》构建企业、用户、部门 “三位一体” 责任体系,重点聚焦用户端高风险场景精准发力。明确用户用气禁止行为,严禁使用淘汰、超期燃气器具及违规购气,违规者将面临相应处置。强化餐饮场所安全管控,要求其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强制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确保燃气设施由具备资质企业安装。首创出租屋用气 “双重保障” 制度,明确出租人负责燃气设施合规性及维护更新,承租人承担日常使用安全责任,破解出租屋燃气安全监管难题,从源头防范用户端安全事故。


安全与便民兼顾
以暖心服务提升治理温度




《条例》坚持安全底线与民生温度并重,优化服务机制、完善隐患处置流程,实现安全管控与便民服务有机统一。


兼顾安全与便民,优化服务机制、完善隐患处置,如推行工作日延时、周末及节假日错时入户安检服务,破解 “到访不遇” 难题;对因用户原因超一年未安检、预警无效的,可按约定中止供气,倒逼用户配合安检,同时明确恢复供气时限,兼顾安全与民生需求。


构建隐患整改闭环机制,区分经营者与用户隐患整改责任,重大隐患处置可联动公安、消防等部门,形成 “检查 — 告知 — 整改 — 复核 — 处置” 全流程闭环。健全应急处置体系,完善应急预案与演练机制,明确事故快速处置与协同联动要求,强化抢险抢修保障,全面提升燃气安全事故应对能力。


为保障法规落地见效,《条例》细化监督管理与法律责任条款,构建 “责任明确、监管协同、惩戒有力” 的保障体系。建立常态化隐患排查机制,统筹燃气管理、市场监管、交通运输、应急管理、消防、公安等部门协同监管,对餐饮场所、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常态化开展隐患排查,形成监管合力。强化信用监管,将燃气经营者监督检查结果纳入诚信档案,对多次违法、严重违法的经营者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增加检查频次,强化信用约束。严格法律责任,对燃气经营者不符合经营许可条件、未实行实名制销售、未按规定存放气瓶等行为,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经营许可证;对用户违规存放气瓶、拒不整改重大隐患等行为,区分单位与个人予以罚款;对阻挠抢险抢修、破坏燃气设施等行为,依法从重处罚,以刚性惩戒倒逼责任落实。


广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广州市燃气管理条例》的出台,是广州以法治推动燃气安全治理现代化的关键举措,既是守护群众安全的 “民生法”,也是规范燃气管理、赋能韧性城市建设的 “保障法”。随着《条例》的全面施行,广州将持续完善燃气 “建、储、输、用” 全链条安全监管体系,不断提升超大城市燃气安全治理能力,切实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为粤港澳大湾区超大城市安全治理提供有益借鉴。


来源 | 人民代表报

作者 | 范宇红 刘玲玲

编辑 | 江戈

编辑:江戈   责任编辑:张海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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