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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广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和选举问题的决定

2026-08-22 11:29 来源:广州人大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

关于广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代表名额分配

和选举问题的决定

(2026年8月21日广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广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广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广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和选举问题作出如下决定:

一、广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582名,实际选举产生577名,预留机动名额5名。

二、分配给各区的广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如下:越秀区59名,海珠区57名,荔湾区44名,天河区56名,白云区65名,黄埔区43名,花都区50名,番禺区63名,南沙区35名,从化区39名,增城区59名。

三、广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驻穗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代表名额为7名。

四、广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构成中,基层代表特别是一线工人、农民、专业技术人员代表的比例原则上要高于上一届。妇女代表的比例原则上要不低于上一届。党政领导干部代表的比例要继续从严掌握。少数民族代表和归侨侨眷代表按照法律规定予以保证。党外代表人士应当保持适当比例。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应当有适当数量。连任代表占一定比例。

五、广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应在2026年10月底前由选举单位依法选出(越秀区应在2027年1月底前选出)。


来源|广州市人大常委会

编辑|江戈




编辑:江戈   责任编辑:张海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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