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开启了“中国之治”的新境界,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征程中,如何写好“中国之治”的广东答卷?《南方》杂志约请权威专家,共同探寻广东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工作思路与改革方向。
推动广东治理现代化走在全国前列
陈晓运
中共广东省委党校行政学教研部副主任、副教授
深入贯彻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广东地方治理亟须全面、准确、系统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着力目标规划、原则框定和路线部署,努力走在全国前列。
一是紧抓目标规划。以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遵循,以更高起点、更高层次、更高目标推进改革开放为指向,坚定制度自信、把握制度优势、强化制度意识、发挥制度效能,以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为基点,以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体制、统筹城乡的民生保障制度、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为支点,以推进高质量发展、高水平治理、高层次共享、高品质生态和高品位文化为重点,建设具有首创性、效能性、示范性的地方治理制度体系并予以科学命名,推动广东经验上升为顶层设计。
二是推进原则框定。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结合。把握群众美好生活需要的目标导向、地方治理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导向、社会和谐稳定和均衡共享的效果导向,将广东打造成为强党善治的范例。坚持地区实践与跨域协同相结合。健全粤港澳大湾区治理统筹协调机制、优化不同部门和层级联动协作体系,整合基层党建和地方治理资源,加强跨领域、跨区域、跨群体的治理合作,实现机制共建、组织共治和资源共享。坚持品质打造与品牌塑造相结合。明确广东地方治理走在全国前列以强体系、提效能、创品牌为推进思路,展现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的显著优势,奋力当好“两个重要窗口”。
三是明确工作路线。深化《关于在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上走在全国前列的行动方案》,出台在治理现代化走在全国前列方面政策文件,分阶段推进体系建设、效能提升和品牌塑造。近期着力健全体系,以完善政策创制、明确职责定位、规范组织体系、落实保障措施为重点,推进党委全面领导、政府科学负责、民主规范协商、社会高效协同、公众有序参与、法治精准保障和科技智能支撑。中期着力提升效能,以政策试点和标杆推广为抓手,在党建引领、平安建设、均衡共享等领域创设制度、订立标准和铺开应用。远期着力打造品牌,提炼典型经验,总结广东模式,健全传播机制,讲好广东故事。
“中国之治”对地方治理创新的启示
章舜粤
中国社会科学院当代中国研究所助理研究员
“中国之治”不是从天而降的。正如邓小平同志所指出的,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我们取得历史性成就的根本保证。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第一次系统描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制度图谱”,深刻论述了在各个方面必须坚持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一方面是对新中国70年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方面进行了系统总结,另一方面也为今后与时俱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出了前进方向和工作要求。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健全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体制机制”,特别是提出“赋予地方更多自主权,支持地方创造性开展工作”,必将大力推进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继续深化改革。中国幅员辽阔、环境多样、人文习惯千姿百态,当今又面临政治、意识形态、经济、科技、社会、外部环境、党的建设等七个领域的重大风险挑战,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必须根据自身情况结合实际,大胆探索,围绕中央顶层设计进行差别化探索,这也是新中国成立70年来取得辉煌成就的重要经验。但与此同时,必须注意到这个地方自主权和创造性是在维护国家法制统一、政令统一、市场统一基础上的自主权和创造性,要正确认识和把握统一性和多样性、原则性与灵活性、顶层设计与先行先试的辩证统一。
探索与治理现代化要求相适应的执政制度安排
马敬仁
深圳大学、吉林大学珠海学院教授
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我国政治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具体路径。其中,“国家治理”是一个颇具前瞻性的概念,是实现以人民为中心的社会整体协同发展的基本路径,是中国社会发展的康庄大道。我们完全有条件先行先试,做出一些示范性探索:
一方面,探索如何管好党、如何执好政的现代化制度安排。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特征,只有先实现党的现代化,才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的现代化。这就要求我们完善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体制机制,按照“五位一体”的发展要求,进一步探索理顺一级党委(党组)和人大、政府、政协、司法机关协同发展的关系,对党在现代化治理体系中的作用、地位、权责作出制度化安排,确保一级党委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确保治党从严和活力管理协同协调发展。
另一方面,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我们结合地方实际,紧扣“治理”内核,对有碍经济社会发展的政治、行政和社会管理的具体制度,通过微改革、微创新,滴水穿石,以小见大。
在政治改革与创新方面,需要创新人大代表产生方式、工作方式、联系选民群众方式,完善人民代表提案制度、议案制度、培训学习制度等,着力提升人民代表的素质和履职尽责的能力和水平。如深圳有的区街通过建设“人大代表之家”,搭建起一座市民群众参政议政的桥梁,据我在深圳的观察,往往是人大代表作用发挥得越好,地方发展的后劲就越大,可持续性就越强。因为这是提升地方治理能力的基础性工作。
在行政体制机制方面,深圳基于法治行政的大部制改革已经打下了良好的基础,行政机关中决策、执行、监督三种权能的边界越来越明晰,行政效率不断提高。但对照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政企、政社、政事、政资之间的关系仍需要进一步理顺,包括政府管理成本问题,市区街社管理事权与市民群众参与渠道等问题都需要创新制度设计。最终目标是形成一种党政协同治理,权责边界明晰,执行有效率、服务有活力、营商环境好、廉洁效率高的公共治理体系。
在社会管理体制机制方面,深圳探索形成了以党组织为核心的“一核多元”基层治理模式。需要继续深化草根治理主体培育,逐步实现基层治理主体法定化、法人化;通过立法建制为基层治理主体实现自律、自主服务创造条件;加强通过委托、外包、购买服务等方式引进专业化服务,不断提升基层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水平;整合基层治理力量,利用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现代信息技术,结合智慧政府建设,建立健全智能化基层治理系统平台,鼓励支持居民积极参与基层治理、参与基层组织管理,构建小机构、大服务的现代化智能化的基层治理体系。
◎《南方》杂志记者∕黄曦 采访整理
◎本文责编∕李焱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