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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对共同富裕的探索和实践

2021-09-23 07:45 来源:南方杂志 危旭芳 张婷

  共同富裕,是中华民族的千年企盼,也是马克思、恩格斯所设想的未来社会的重要特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一部中国史,就是一部中华民族同贫困作斗争的历史。”从孔子的“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孟子的“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到《礼记·礼运》对“小康”社会和“大同”社会的具体刻画、陶渊明《桃花源记》对“世外桃源”的生动勾勒,都反映出中国人民自古以来对幸福生活、共同富裕的期盼和憧憬。而在充分揭露、深刻批判资本主义制度弊端基础上,马克思、恩格斯指出,“无产阶级的运动是绝大多数人的,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独立的运动”,在未来社会“生产将以所有的人富裕为目的”。显然,坚定不移地走共同富裕道路,充分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价值融通,也凸显了中国共产党的重要使命和矢志不渝的奋斗目标。

  中国共产党对共同富裕的百年探索

  “治国之道,富民为始。”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共产党从成立之日起,就坚持把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作为初心使命,团结带领中国人民为创造自己的美好生活进行了长期艰辛奋斗。”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一个基本特征,是我们党的重要使命和矢志不渝的奋斗目标。回眸百年,虽曾历经曲折窘境,但从未懈怠退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实现历史性跨越,谱写了一曲波澜壮阔并不断奔涌向前的追寻共富的壮丽史诗。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从土地革命,到抗日战争时期实施的减租减息,再到解放战争时期推动的土地改革,我们党带领广大农民群众“打土豪、分田地”,帮助穷苦人翻身得解放,实现“耕者有其田”,就是为了让人民摆脱贫困,过上好日子。基于对中国民主革命特点的正确认识,在土地改革、农村政权建设、农业经济发展等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切合我国国情的实践经验,并逐步形成了一套正确的理论、政策、方针和办法,为进一步团结带领中国人民创造美好生活实现共同富裕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新中国的成立、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为实现共同富裕奠定了根本政治前提和制度基础。1953年,毛泽东同志在《中共中央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议》中首次提出“共同富裕”一词,并将其作为党农村工作的根本任务。随着“三大改造”的完成和社会主义制度的确立,“共同富裕”初步获得了制度基础。毛泽东同志指出,我国社会制度是推动国家走向“更富更强”的制度,而且“这个富,是共同的富,这个强,是共同的强,大家都有份”。这一时期,我们党克服国内外种种不利条件,领导农民完成土地改革、提倡互助合作、发展集体经济、大兴农田水利,取得了许多不容小觑的成就。

  改革开放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我们党深刻总结正反两方面经验,认识到贫穷不是社会主义。邓小平同志指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同时,指明了实现共同富裕的发展步骤,即 “先富”和“共富”。江泽民同志强调:“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和本质特征,绝不能动摇。”胡锦涛同志强调:“使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使全体人民朝着共同富裕的方向稳步前进。”

  进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反复强调实现共同富裕的原则要求,告诫全党实现共同富裕是党的历史使命和对人民的庄严承诺。为了逐步实现共同富裕,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脱贫攻坚摆在治国理政的突出位置,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底线任务。“扶贫始终是我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我花的精力最多”“脱贫攻坚是我心里最牵挂的一件大事”“我最牵挂的还是困难群众”……饱含深情的话语,彰显着百年大党的赤子之心与使命担当。经过多年持续奋斗,2020年我们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困扰中华民族几千年的绝对贫困问题得到历史性解决,为新发展阶段推动共同富裕奠定了坚实基础。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到2035年“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到本世纪中叶“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基本实现,我国人民将享有更加幸福安康的生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了更为具体的要求:到2035年“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中等收入群体显著扩大,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均等化,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显著缩小”。这些重要论述,指明了实现共同富裕的前进方向,使实现共同富裕成为我们这一代人“看得到、摸得着”的目标。

  新征程上促进共同富裕的实践路径

  随着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我们必须把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脚踏实地、久久为功,向着这个目标更加积极有为地进行努力。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着眼长远、多措并举、综合施策,着力解决在实现共同富裕道路上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在新征程上扎实推动共同富裕。

  在共建共享中推进共富。在一个14亿多人口的大国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一项前无古人的伟大事业。发展是解决我国一切问题的基础和关键,要实现高质量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离不开全体人民的共同努力奋斗。广大人民群众既是社会财富的创造者,更是社会财富的享有者。要在共建共享中促进共富,鼓励广大人民群众勤劳创新致富,重点鼓励辛勤劳动、合法经营、敢于创业的致富带头人。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创新精神、创业才能和创优品格,在全社会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工匠精神、奉献精神,营造劳动光荣、创造伟大、奋斗幸福的良好氛围。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为人民提高受教育程度、增强发展能力创造更加普惠公平的条件,畅通向上流动通道,促进进城务工人员稳定就业和融入城市,给更多人创造创业致富机会,形成人人参与的发展环境。真正形成发展依靠人民,发展为了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提高发展质量效益,夯实共同富裕的物质基础,在共建共享中实现共富。

  在不断完善收入分配中促进共富。上世纪90年代初,邓小平同志曾指出,“分配的问题大得很”“中国发展到一定的程度后,一定要考虑分配问题”。可以说,在“做大蛋糕”后,不解决做优、分好蛋糕的问题,就不可能实现共同富裕。在新征程上,要把解决好分配问题提到更加突出位置,再分配应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正确处理效率和公平的关系,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匹配的基础性制度安排。初次分配更注重效率、再分配更注重公平、三次分配更注重道德功能和社会共济。三者协调配套,可以更好地发挥市场、政府、社会、家庭在收入分配中的作用,形成点面结合的收入分配体系。在此基础上探索建立先富帮后富、推动共同富裕的目标体系、工作体系、政策体系、评估体系。促进收入分配更合理、更有序,加大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司法力度,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防止资本无序扩张。

  在循序渐进推进中实现共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上强调,“共同富裕是全体人民的富裕,是人民群众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都富裕,不是少数人的富裕,也不是整齐划一的平均主义,要分阶段促进共同富裕”。由于我国城乡、区域、行业之间发展差异较大,决定了“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一项长期任务,也是一项现实任务”;同时,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所带来的不确定、不稳定因素加剧,给我们实现共同富裕带来了挑战。因此,我们要学好用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在循序渐进中推进共富。在通向共同富裕的道路上,既要认识到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必然性,又要充分认识实现过程的艰巨性和复杂性;既善于顺势而为,又勇于逆势而上;既要明确共同富裕不是“劫富济贫”,也要明确不是“同步富裕”,更不是“整齐划一的平均主义”;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鼓励各地因地制宜探索有效路径,总结经验,逐步推开,在努力构建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的基础上,循序渐进、分阶段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

  ◎危旭芳(中共广东省委党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教授)

  ◎张婷(中共广东省委党校硕士研究生)

  ◎本文责编∕张蓓蕾

  [本文为广东省委党校2021重点调研课题“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必须做好‘两个结合’”(课题牵头人:张广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BJY141)的阶段性成果]

编辑: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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