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办印发新修订的
《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管理规定》
和《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规定》
两个《规定》明确
两类公务员辞去公职或退休的
应当遵守从业限制规定
原所在机关和有关部门
应当按照规定
加强对其离职从业行为的管理监督
对此,有人表示不理解
公务员辞职“另找工作”不稀奇
难道走后还不能拥有“择业自由”了?
为什么“另找工作”,可能会违纪违法?
离职后,哪些工作不能碰?
在期限内违反从业限制规定,有什么后果?
党员干部要牢记
无论何时“莫伸手 伸手必被捉”
就算离开了“体制内”
也应该如实报告从业去向
遵守从业限制规定
认清“期权交易”的贪腐本质
打消违规“变换赛道”的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