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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荔湾区在6街道划定高风险区 调整部分区域风险等级

2022-12-01 23:55 来源:南方网

  南方网讯 12月1日,广州市荔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通告,在6街道划定高风险区,将部分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详情如下:

广州市荔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划定高风险区的通告

(第69号)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和进一步优化疫情防控“二十条”措施要求,经荔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年12月1日起,我区划定高风险区如下:

  一、南源街道

  南岸路15号。

  二、龙津街道

  长寿直街11号。

  三、冲口街道

  (一)联合围53-3号。

  (二)招村北外约十三巷9号。

  四、石围塘街道

  逸阅街3号(新世界凯粤湾B7栋)。

  五、海龙街道

  (一)西埔西约坊254号。

  (二)东联南约十巷2号。

  (三)东联南约八巷7号。

  (四)东联北约西街十一栋2号。

  (五)海北东石大街九巷1号。

  (六)联和约大街九巷1号。

  (七)异体字滘东约136号。

  (八)增滘南约160号(南约大街十一巷2号)。

  (九)增滘东约251号。

  (十)增滘大和西约31号。

  (十一)增滘南约270号。

  (十二)增滘洪石坊274号。

  (十三)增滘南约303号。

  (十四)增滘南约296号。

  (十五)增滘大和西约174号。

  (十六)增滘南约大街七巷13号。

  (十七)增滘洪石坊23号。

  六、金花街道

  和安直12号。

  以上区域划定为高风险区,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防控措施。

  上述高风险区防控措施按照国家防控要求自管控之日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区域内居民如遇到生活、就医等困难,可拨打相应区域24小时暖心服务热线。

  广州市荔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2月1日

  24 小时暖心服务热线

  一、南源街道

  南源街道青年社区生活保障服务热线:81930136、19966231381

  南源街道医疗保障服务热线:18923095450

  二、龙津街道

  龙津街道洪寿社区生活保障服务热线:81395458、19966232686;

  龙津街道医疗保障服务热线:18819827243

  三、冲口街道

  冲口街道兄弟园社区生活保障服务热线:81809372、19966231664

  冲口街道聚龙社区生活保障服务热线:81588196、19966231610

  冲口街道医疗保障服务热线:81007527、18988926210

  四、石围塘街道

  石围塘街道芳彩社区生活保障服务热线 :81619167、19966231492

  石围塘街道医疗保障服务热线:81534362、81536816

  五、海龙街道

  海龙街道西浦社区生活保障服务热线:

  85516315、19966235870

  海龙街道海北社区生活保障服务热线:

  81848581、19966231470

  海龙街道增滘社区生活保障服务热线:

  81414133、19966231464

  海龙街道医疗保障服务热线:18011885592

  六、金花街道

  金花街道和安社区生活保障服务热线:88900996、1996623237

  金花街道医疗保障服务热线:81719753、18054289717

广州市荔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调整部分区域风险等级的通告

(第70号)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和进一步优化疫情防控“二十条”措施要求,经荔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我区部分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通告如下:

  一、南源街道

  源溪长星里30号。

  二、彩虹街道

  西华路41号。

  三、东沙街道

  南漖村西社坊八巷20号。

  四、白鹤洞街道

  保利海郡花园6B栋。

  五、海龙街道

  增滘南约307号。

  六、中南街道

  赤岗冲口东街20号。

  七、冲口街道

  1.联合围新巷6号、13号、14号,联合围36-2号、36-3号,信联新街1号、3号、5号。

  2.福泉下巷19号、21号、22号、24号、25号、29号、30号。

  3.坑口村头7号、8号、9号,坑口村头一巷2号、3号、4号、5号、6号、7号、8号、9号、10号,坑口村头二巷5号。

  4.坑口村头南一巷43号、坑口村头南一巷47号、坑口村头南一巷51号。

  以上区域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防控措施。

  “低风险”不等于“无风险”。请广大居民继续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打疫苗,如有发热、干咳等可疑症状,及时报告社区并前往就近发热门诊就诊。

  广州市荔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2月1日

编辑:陈海敏   责任编辑: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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