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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网络诈骗如何治?省人大代表约见多部门负责人

将建涉诈重点行业责任追究制度

2021-10-23 07:30 来源:南方日报 汪祥波 姚瑶

  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打击治理近来取得显著成效,但仍存在管辖难、取证难、认定难、处置难和追赃难等问题,我省将采取哪些措施遏制犯罪,确保人民群众财产安全?10月22日,侯雪梅等8位省人大代表就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约见省委网信办、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工信厅、省公安厅等多部门负责人,面对面问政。

  在约见中,省公安厅有关负责人透露,将建立健全涉诈域名即时封堵、精准预警拦截劝阻、警银协作等机制,建立涉诈重点行业责任追究制度,打造“公安—通管—运营商—互联网企业”四位一体的联防联控机制和数据共享机制。

  1

  如何保护个人信息?

  定期检查  APP收集个人信息情况

  “电信网络诈骗,是从个人信息泄露开始的。”约见一开始,领衔提出约见要求的省人大代表侯雪梅就向省委网信办发问,“下一步要采取哪些具体措施,从源头上减少电信网络诈骗的发生?”

  对此,省委网信办副主任许华回应,11月1日《个人信息保护法》将正式施行,我省将围绕个人信息收集、使用等环节,统筹做好个人信息保护的监督和执法工作,依法打击超过业务应用范围和数据合理利用范围、采集个人数据的违法行为。例如不少APP有收集个人信息的行为,我省将加强审核管理,对公众大量使用的省内APP开展定期检查,并督促整改发现的问题。“在‘十四五’期间,我省还将统筹推进一批个人信息保护的机制落地,例如各职能部门数据资源分级分类管理,对个人生物识别信息运用的安全评估行使审查制度,并推动个人信息安全评估认证等。”许华说。

  在回应省人大代表赵正权“如何加强个人账户管理、加大赃款追回力度”的提问时,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副行长陈玉海表示,该行近期率先在全国试点实施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分类分级管理,针对不同风险等级账户开展持续监控,对超过一定金额或非柜面交易的,采取生物识别特征等强化身份的核验措施。同时,严格区分好涉案账户,准确界定危害结果和责任认定关系,提升打击治理工作的精准度。

  针对诈骗分子利用外贸交易账户转移涉诈资金,扰乱国家外汇秩序、正常外贸经营的手段,陈玉海表示,人民银行加强与外汇管理、公安机关等部门的协作打击力度,加大对地下钱庄与电信网络诈骗团伙勾结犯罪的打击治理,同时建立误冻结账户救济机制,最大限度减少对外贸商户正常经营的影响。

  2

  盗用电话卡诈骗怎么防?

  用户入网需手持告知书  拍照开户

  “目前大量涉诈APP开发者通过购买身份证信息、电话号码等来完成注册核验,注册信息与实际开发者不一致,导致难以溯源打击。”省人大代表蒋伟楷说。

  针对这一问题,省通信管理局副局长张红霞回应称,根据该局配合公安机关处置涉诈APP的情况来看,这些软件基本都没有在应用商店上架,而是通过社交渠道传播下载链接或二维码,所以没有开发者注册信息。

  “除了没有在应用商店上架,涉诈APP的网络资源接入也在境外,通信管理部门管辖范围的境内网络接入商也无其注册登记信息。”张红霞说,面对域外的涉诈APP,目前主要根据公安机关的认定线索进行处置,去年以来,共处置超过41万个域名,接下来,将联合有关部门持续加大打击力度。

  犯罪分子往往利用盗用的电话卡,谎称官方客服实施电信诈骗。侯雪梅提问,通信管理部门采取了哪些举措,加大对渠道代理商的监管力度,完善风险评估机制?

  对此,张红霞表示,通信管理部门加强工号管理,按照“一人一工号”进行实名制管理,通过刷身份证原件方式录入身份证信息和手机号码,进行活体验证和人证一致识别,明确不得盗用他人信息申请工号,工号不得转借和跨地市登录使用。

  “我们还增加用户入网要求,全面落实用户入网手持告知书拍照开户的要求,确保用户知情同意。”张红霞补充道,利用大数据监测渠道开办业务、工号登录等存在的异常行为,及时核查、溯源和处置,并建立了代理商黑名单共享管理机制,纳入黑名单的代理商,各运营企业至少2年内不得与其开展合作。

  3

  被骗后钱能追回来吗?

  探索建立完善赃款退赔  工作机制

  在回应省人大代表潘开广“加大对涉诈黑灰产业链的打击力度”的提问时,省公安厅副厅长林伟雄表示,我省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开展“断卡”“断源”“断号”行动。在治理方面,省公安厅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涉诈域名即时封堵、精准预警拦截劝阻、警银协作等机制,启动互联网整治专项行动,建立涉诈重点行业责任追究制度,打造“公安—通管—运营商—互联网企业”四位一体的联防联控机制和数据共享机制。

  “如何强化法律支撑,减少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在取证、审判、量刑方面的分歧?”省人大代表陆翠芬向省法院副院长赵菊花提问。赵菊花透露,我省将出台相关工作指引,指导基层办理案件;并利用联席会议平台,形成多部门打击合力;不定期编写、发布指导性案例,统一裁判标准。

  “钱被骗了,被害人关心能否把钱追回来。”针对省人大代表赖晓静关于如何有效追赃挽损的提问,省检察院副检察长金波回应称,办理案件时,检察机关会掐断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资金流转关键节点,提高涉案资金流转的成本和难度,为减少、挽回被害人损失提供源头解决路径。

  金波介绍,检察机关以积极退赃退赔、弥补被害人损失作为犯罪嫌疑人从宽处理的条件,江门、惠州等地将“认赔”与“认罪认罚”有机结合,实现被害人损失的有力挽回。同时,参照非法集资案件登记投资者、被害人按比例退赔方案,探索建立完善电信网络诈骗赃款退赔工作机制。

  ●南方日报记者 汪祥波 姚瑶

编辑:何柏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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