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2026年6月15日至21日是第36个全国节能宣传周,以“节能新起点 低碳向未来”为主题,站在“十五五”开局之年,展望更高水平、更高质量的节能降碳未来;广东也从“新”出发,向着碳达峰目标持续迈进。值此之际,南方网、粤学习客户端持续推出“粤节能 粤美好”系列报道,聚焦重点行业领域节能改造案例,宣传先进节能技术,传播推广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书写绿美广东生态建设新篇。
博物馆内,数字装置带来沉浸式观展体验;政务大厅中,数字化政务服务让办事流程高效便捷;体育馆里,中央空调营造舒适的运动环境……这些与群众生活紧密相连的公共机构,在服务美好生活的同时,也成为重要用能单位和节能降碳的重要主体。
公共机构既是能源资源节约的倡导者和推动者,也是努力践行者,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低碳转型中发挥着示范引领作用。2月1日,《公共机构能效分级导则》正式实施,以一套清晰的分级规则和考核体系,为公共机构打造全新“能效标识”,引领公共机构走上节能降碳的规范道路。
“十四五”期间,广东全面发展绿色建筑,2025年全省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99.5%,其中公共机构撑起了一片江山。来到新时期、新阶段,面对全新评价体系和节能目标,广东公共机构又将如何贴稳这张全新“能效标识”?
制度引领 为节能实践树准则
在广东省江门市,五邑大学体育馆中,师生们尽情挥洒汗水。而在看不见的地方,高效水冷式集中空调正无声运作。通过电动通风百叶混合通风技术、光伏直驱高效空调系统、智慧能源管理系统,五邑大学体育馆在满足夏热冬冷地区超低能耗建筑标准基本要求的同时,实现建筑本体节能率超20%,并基于智慧平台开发科教功能插件,支持师生模拟仿真实训,实现专业技能培养与绿色低碳理念科普相结合的科教目标。

五邑大学体育馆。来源:五邑大学
放眼广东,这样的公共机构节能项目比比皆是:光明区人民医院东院区建设总装机容量300kW,由6台50kW级SOFC发电单元组成的能源供应系统,每年安全、稳定提供约230万kWh电量;深圳市罗湖管理中心大厦以智慧“双碳”平台智能调用光伏、储能、充电桩、高效机房与节能照明五大系统,实现全流程实时监测与管控,累计节约资金99.47万元……公共机构“各显神通”,向着节能、低碳、高效的目标共同迈进。
广东公共机构为何加码节能降碳?政策制度是“指挥棒”。
“十四五”以来,广东先后出台《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限额》《近零碳机关标准化建设指引》《机关事业单位餐饮节约管理规范》等多项地方标准,划定能耗管控底线、打造机关降碳样板、深化资源集约利用,逐步搭建多方位节能管理框架,引导公共机构节能降碳。
“公共机构优先应用先进节能技术进行节能降碳改造,是对先进节能技术很好的宣传推广,也有助于带动全社会形成绿色低碳风尚。”广东省建科院建环中心绿色低碳技术总监张志强告诉记者,据统计,全国共有167万家公共机构,能源消耗量巨大,与全国农村人口的总能耗量相当,节能潜力巨大。公共机构节能改造,为全省节能降碳工作提供了重要支撑。
创新模式 为公共机构节能减负
走进佛山职业技术学院,照明系统、光伏电站等焕然一新。2025年5月,佛山职业技术学院与节能服务公司——杭州校果能源管理技术有限公司达成合作,以能源费用托管这一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开展“光伏+托管”综合节能改造,经测算,2025年运营期内总发电量达9172万度,相当于减排二氧化碳7.19万吨。

佛山职业技术学院屋顶分布式光伏。来源:佛职院
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是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单位以契约形式约定节能项目的节能目标,其实质是以节能效益分享或节能服务费、能源托管费等形式支付的节能服务机制,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双赢。
合同能源管理模式通过节能服务商,为公共机构提供专业化服务,在保障节能效果的同时,降低了公共机构的管理负担、资金压力,切实为公共机构减负。广东工业大学教授杨晚生表示,当前,广东存在需改造的公共机构多、节能改造资金投入有限、节能改造技术难度大等问题,引入社会资金的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将成为未来公共机构节能降碳改造的主流模式。
前不久,广东省能源局联合三部门正式印发《广东省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支持存在年能源消费量达500吨标准煤以上或年电力消耗200万千瓦时以上、建筑用能用水设施设备系统能效水平未达到能效强制性国家标准二级以上等问题的公共机构优先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节能改造项目,并鼓励金融机构创新绿色金融产品,为节能服务公司绿色发展、公共机构绿色化改造提供绿色信贷、绿色保险等金融支持。
《办法》为公共机构减轻节能经济负担,将推动一批高能耗公共机构进一步释放节能量,助力广东达成“十五五”节能目标,也为广东公共机构进一步贴稳“能效标识”注入新力量。
聚力提质 为低碳远景谋新篇
工业、建筑、交通和公共机构是能耗和碳排放的四大领域,其中公共机构建筑是建筑能耗的大户,也是实现建筑节能降碳的重要实施对象。依托完备的暖通和新能源产业、成熟的市场化改造模式、完善的配套政策等有利条件,广东公共机构节能改造已取得显著成效。
“十四五”期间,广东省财政专项资金投入1.15亿元支持46个公共机构节能改造项目,形成节能量超过7000吨标煤;截至2025年底,公共机构已建成分布式光伏71.43万千瓦,年度发电量9655.67万度。这组数字,既是广东公共机构节能降碳工作的缩影,也为“十五五”期间持续降低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打下坚实基础。
而在成绩背后,广东公共机构节能也存在珠三角与粤东西北改造进度差距大等问题。广东省节能工程技术创新促进会副秘书长谢泽琼表示,“十五五”期间,广东应进一步加大省级资金倾斜程度,面向粤东西北公共机构开展节能义诊活动,定制低成本、轻量化改造方案,对接当地节能服务商落地能源托管项目,在缩小珠三角与粤东西北差距的同时,进一步挖掘公共机构节能潜力。
广东省的公共机构节能降碳改造已取得良好的成效,节能改造具有可持续性、示范性、可实施性和可推广性。依托已有经验和优势,加强政策引导示范,利用新模式推动改造,广东公共机构将持续擦亮“能效标识”,为全面建设绿美广东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