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方网

  • 南方日报

  • 南方都市报

  • 南方杂志

  • 南方日报出版社

国务院:同意佛山、东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2025-01-22 20:30 来源:中国政府网

  1月22日,中国政府网公布了《国务院关于〈佛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国函〔2025〕14号)以及《国务院关于〈东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国函〔2025〕15号)。详情如下:

国务院关于《佛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2021—2035年)》的批复

国函〔2025〕14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自然资源部:

  你们关于报请批准《佛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自然资源部审查通过的《佛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是佛山市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请认真组织实施。佛山是粤港澳大湾区重要的节点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发挥全国先进制造业基地、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承载地等功能,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佛山篇章。

  二、筑牢安全发展的空间基础。到2035年,佛山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27.86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24.66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323.06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1590.44平方千米以内;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不少于40%;用水总量不超过上级下达指标,其中2025年不超过23.44亿立方米。明确自然灾害风险重点防控区域,划定洪涝、地震等风险控制线以及绿地系统线、水体保护线、历史文化保护线和基础设施建设控制线,落实战略性矿产资源等安全保障空间。

  三、构建支撑新发展格局的国土空间体系。增强城市综合实力,积极共建粤港澳大湾区,纵深推进广佛同城化,促进形成主体功能明显、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

  四、系统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加快构建区域协调、城乡融合的城镇体系,提高中心城区服务能级,加强南海区、顺德区与中心城区功能联动,推进高明区、三水区城镇集约紧凑布局。筑牢皂幕山、大南山等生态屏障,加强西江、北江流域生态保护修复,整体提升河流湖泊湿地生态系统的质量和稳定性,发挥好城镇组团间绿楔的生态功能。保障现代都市农业空间需求,拓展生态渔业、现代花卉等特色优势农产品生产空间,保护桑基鱼塘等传统农业空间。完善城市功能结构和空间布局,协调产业布局、综合交通、设施配置和土地使用,优先保障先进制造业和科技创新产业发展的空间需求,为推动粤港澳高端服务合作和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带建设提供空间保障。强化与广州等周边城市在航空、铁路、公路等方面的功能协同,加强粤港澳大湾区港口群协调联动,完善多向联通、多式联运的对外对内通道,建设安全便捷、绿色低碳的城市综合交通体系。统筹水利、能源、环境、通信、国防等基础设施空间,积极稳步推进“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优化防灾减灾救灾设施区域布局,提高国土空间安全韧性。统筹安排城乡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完善城乡生活圈,促进职住平衡;系统布局蓝绿开放空间,营造更加宜业宜居宜乐宜游的人民城市。严格开发强度管控,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统筹地上地下空间利用,大力实施城市更新,有序实施土地综合整治。彰显城乡自然与文化特色,健全文化遗产与自然遗产空间保护机制,加强自然保护地整体保护,加强佛山祖庙等文物和岭南文化保护。加强对汾江河沿岸建筑高度、体量、色彩等空间要素的管控引导,保护好历史城区和历史文化街区,构建文化资源、自然资源、景观资源整体保护的空间体系。

  五、维护规划严肃性权威性。《规划》是对佛山市国土空间作出的全局安排,是全市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的政策和总纲,必须严格执行,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按照定期体检和五年一评估的要求,健全各级各类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预警机制,将规划评估结果作为规划实施监督考核的重要依据。建立健全规划监督、执法、问责联动机制,实施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

  六、做好规划实施保障。广东省人民政府、自然资源部要指导督促佛山市人民政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健全工作机制,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做好《规划》印发和公开。佛山市人民政府要依据经批准的总体规划编制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依据详细规划核发规划许可,加强城市设计方法运用,建立国土空间相关专项规划统筹管理制度,强化对各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按照“统一底图、统一标准、统一规划、统一平台”的要求,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系统和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建设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网络;建立健全城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制度。自然资源部要会同有关方面根据职责分工,密切协调配合,加强指导、监督和评估,确保实现《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和任务。各有关部门要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多规合一”改革的决策部署,不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之外另设其他空间规划。《规划》实施中的重大事项要及时请示报告。

  国务院

  2025年1月18日

国务院关于《东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2021—2035年)》的批复

国函〔2025〕15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自然资源部:

  你们关于报请批准《东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自然资源部审查通过的《东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是东莞市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请认真组织实施。东莞是粤港澳大湾区重要的节点城市。《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发挥全国先进制造业基地、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承载地等功能,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东莞篇章。

  二、筑牢安全发展的空间基础。到2035年,东莞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0.11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0.00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361.08平方千米,其中海洋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26.74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1433.37平方千米以内;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不少于40%;大陆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上级下达任务,其中2025年不低于4%;用水总量不超过上级下达指标,其中2025年不超过21.34亿立方米;除国家重大项目外,全面禁止围填海;严格无居民海岛管理。明确自然灾害风险重点防控区域,划定洪涝、地震等风险控制线以及绿地系统线、水体保护线、历史文化保护线和基础设施建设控制线,落实战略性矿产资源等安全保障空间。

  三、构建支撑新发展格局的国土空间体系。增强城市综合实力,积极共建粤港澳大湾区,联动深圳、惠州共建深圳都市圈,主动融入广州都市圈,促进形成主体功能明显、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

  四、系统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加快构建区域协调、城乡融合的城镇体系,提升中心城区和片区中心服务能级,深化松山湖、滨海湾等片区与深圳融合发展,推动水乡新城与广州东部地区协同联动。筑牢南部山地生态屏障,协同推进珠江流域生态保护修复,整体提升东江、狮子洋等河口湿地生态系统的质量和稳定性,系统保护和集约利用海域、海岛、海岸线资源。保障现代都市农业空间需求,优化农业空间布局。完善城市功能结构和空间布局,协调产业布局、综合交通、设施配置和土地使用,优先保障电子信息等先进制造业和科技创新产业发展的空间需求,为推动存量产业用地提质增效、优化布局提供土地政策保障。加强粤港澳大湾区港口群协调联动,完善多向联通、多式联运的对外对内通道,建设安全便捷、绿色低碳的城市综合交通体系。统筹水利、能源、环境、通信、国防等基础设施空间,积极稳步推进“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优化防灾减灾救灾设施区域布局,提高国土空间安全韧性。统筹安排城乡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完善城乡生活圈,促进职住平衡;系统布局蓝绿开放空间,营造更加宜业宜居宜乐宜游的人民城市。严格开发强度管控,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统筹地上地下空间利用,大力实施城市更新,有序实施土地综合整治。彰显城乡自然与文化特色,健全文化遗产与自然遗产空间保护机制,加强大岭山抗日根据地旧址等红色文化遗产和林则徐销烟池与虎门炮台旧址等近代历史文化遗存保护。加强对城市建筑高度、体量、色彩等空间要素的管控引导,保护好历史城区和历史文化街区,构建文化资源、自然资源、景观资源整体保护的空间体系。

  五、维护规划严肃性权威性。《规划》是对东莞市国土空间作出的全局安排,是全市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的政策和总纲,必须严格执行,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按照定期体检和五年一评估的要求,健全各级各类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预警机制,将规划评估结果作为规划实施监督考核的重要依据。建立健全规划监督、执法、问责联动机制,实施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

  六、做好规划实施保障。广东省人民政府、自然资源部要指导督促东莞市人民政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健全工作机制,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做好《规划》印发和公开。东莞市人民政府要依据经批准的总体规划编制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依据详细规划核发规划许可,加强城市设计方法运用,建立国土空间相关专项规划统筹管理制度,强化对各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按照“统一底图、统一标准、统一规划、统一平台”的要求,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系统和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建设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网络;建立健全城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制度。自然资源部要会同有关方面根据职责分工,密切协调配合,加强指导、监督和评估,确保实现《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和任务。各有关部门要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多规合一”改革的决策部署,不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之外另设其他空间规划。《规划》实施中的重大事项要及时请示报告。

  国务院

  2025年1月18日

编辑:陈海敏   责任编辑:卢绍聪  

扫二维码分享

回到首页 南方网二维码 回到顶部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简介- 网站简介- 广告服务- 招标投标- 物资采购- 联系我们- 法律声明- 友情链接

本网站由南方新闻网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广东南方网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制作维护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0-87373397 18122015068

ICP备案号:粤B-20050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