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9日,佛山市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媒体通气会召开,解读最新印发的《佛山市教育局关于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当中明确,从2027年起,中考化学科由100分调整至60分,总分由740分调整至700分,相当于提升了语数英等科目在总分中的比重。

《实施意见》调整了录取计分科目分值,推动适度减轻学生考试压力,避免学生分分计较,过度竞争。从2027年起,化学科按卷面分值60%折算计入总分,单科满分由100分调整至60分,调整后其比重与广州,深圳,东莞等地比重大体相当(8%至9%之间)。另外,生物学实验操作考试,其等级不作为录取依据。其他科目构成和折算方法不变,总分由740分调整至700分,相当于提升了语数英等科目在总分中的占比。地理,生物学考试成绩,由原来的分数呈现改为等级呈现。

“同时,延续以往做法,不是把所有的考试科目都纳入录取计分总成绩,没有纳入总成绩的科目,考试成绩合格即可毕业,在综合素质评价中予以反映和体现。”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回应群众升学关切,《实施意见》提出,佛山将进一步扩大高中阶段教育资源供给,主动适应高中阶段入学需求趋势,提早谋划学位供给,充分挖掘办学潜力,推动一批普通高中新改扩建,适度扩大优质民办高中招生计划,鼓励民办高中增加公费生招生名额,逐步提高初中毕业生入读普通高中的比例。
同时,佛山将进一步改革招生录取办法,具体举措包括:优化招生录取批次设置,合理设置招生录取批次层次,降低考生志愿报考难度;完善“公民同招”政策,探索优质民办高中部分招生计划与公办高中同批次招生;推进中职学校与普通高中同批次并行招生,推动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

另外,佛山将进一步完善普通高中录取办法,逐步提高普通高中名额分配比例,探索均衡派位试点工作,提高名额分配实际录取比例;逐步扩大普通高中自主招生范围,完善规范体育,艺术等特长生选拔考核方式;优化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在录取时运用方式。
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方面,逐步扩大中职学校综合高中,中高职贯通和中职本科贯通培养招生规模,进一步拓宽中职到高职和应用型本科的纵向培养通道,构建衔接贯通的现代职教体系。

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改革坚持育人为本,遵循教育规律,进一步推动“双减”政策,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