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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居用“震楼器”报复扰民怎么办?广州法院发出司法建议

2023-06-06 08:28 来源:南方日报 杜玮淦

  “咣……咣……咣……”每到深夜,家住广州市海珠区某小区的蓝小姐,就被楼板下传来的规律性敲击声惊醒。撞击声还伴随着震动,让人不堪其扰。

  6月5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正式实施一周年。前段时间,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受理了蓝小姐这宗案件。经过法官介入,被告停止使用震楼器制造噪声,原告申请撤回起诉。

  随着经济社会高速发展,噪声污染引发的纠纷日益突出。海珠法院以上述案件为切入点,向互联网平台发出司法建议书,加强对震楼器销售行为的监管,是广州法院加强噪声扰民纠纷诉源治理的一个典型案例。专家介绍,网络交易平台对于平台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服务负有监管责任。除了平台方,全社会还要形成合力,共同呵护人民群众享有的宁静生活的权益。

  固定证据常受阻挠

  噪声纠纷处置难度高

  2021年8月起,蓝小姐一家长达数月一直被撞击和震动的怪声所困扰,但是始终找不到来源。家中老小受到夜半怪声的影响无法正常休息,被迫搬迁到他处居住。

  后来,蓝小姐想起自己和楼下邻居曾经发生过矛盾,又在网络上发现一种声称可以“解决噪声”的“神器”,推断是被邻居故意用震楼器“打击报复”,于是选择了报警。

  经过公安部门和社区居委调解无果后,2022年6月,蓝小姐到法院起诉。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生态城法庭副庭长董广绪在该案的审理过程中,经过现场勘查确认,被告存在使用震楼器行为的可能性较大,经过法院介入,被告停止使用震楼器制造噪声,案件以原告申请撤回起诉了结。

  近段时间,类似的案件董广绪本人就接到过近10宗。谈及这类噪声扰民纠纷发生原因,董广绪认为,部分城市居民忽视了“远亲不如近邻”的道德风尚,过分执着于自己的感受而不多为他人考虑。能够随意购买到震楼器或者隐性震楼器产品的互联网平台,也成为了噪声纠纷的“帮凶”。

  噪声扰民纠纷屡见报端,处置难度也高。董广绪直言,审理噪声扰民案件最大共性难点是固定证据。由于城市楼房结构紧密,噪声源头往往不能立马辨清,只能通过严谨的证据确认推断是否存在骚扰行为。调查取证过程中,法官经常遭到当事人各式各样的阻挠,如拒不开门、假装外出、藏匿证据等。

  董广绪建议,上级法院要出台措施确保噪声扰民纠纷案件顺利取证。例如可以参照妨碍举证制度和证据保全相关制度。

  该案中,震楼器起到了关键作用。董广绪在某互联网平台搜索“震楼”“楼上太吵”“楼下反击”等关键词可以直接链接到相关产品。除了直接产生撞击和震动效果的震楼器,市面上还存在用大功率音响“伪装”的隐性震楼器。

  董广绪体验式地从互联网平台购买了一个隐性震楼器并与商家取得联系,商家以隐晦的字眼回复该产品可用于“震楼”。事实上,该产品的配置也透露了“震楼”的使用目的。例如,音响上贴着“骨传导共振介质体,音响穿透型定制版”字样,并配置了一根5米长的充电线。商家随产品送来了一个名片,扫描二维码后对方很快就发来一些瓷器摔碎、猫狗打架等内容的音频。

  司法建议开“良方”

  平台负起监管责任

  “故意使用震楼器制造噪声的行为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已经成为影响和谐友善邻里关系构建的重要因素。”专家提醒,使用和贩卖震楼器不仅违背公序良俗,而且违反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声环境的义务。董广绪提醒,部分商家严重缺乏社会责任感,以非法用途作为促销噱头,为使用震楼器制造噪声的行为提供了便利,存在被认定为共同侵权的法律风险。

  今年4月,海珠法院向某互联网平台发出司法建议书,并得到积极反馈。目前,相关互联网平台已对出售震楼器等设备的网络店铺进行清屏蔽、下架和扣分处置,并设置禁搜关键词,加强对隐性震楼器经营活动的日常巡检,与社会公众以及政府部门共同构建有效的声环境保护机制。

  “网络交易平台对于平台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服务负有一定的监管责任。”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李挚萍说,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向上网用户提供良好的服务,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内容合法。网络交易管理办法也规定,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对通过平台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者及其发布的商品和服务信息建立检查监控制度。

  “人民法院通过发出司法建议书,能够以较低的成本快速阻止违法行为,防止损害后果的扩大和蔓延。”李挚萍说,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噪声只是邻里矛盾发展到后期的表现,关键还是在矛盾的萌芽期和发展期,需要全社会形成合力,共同促成矛盾源头治理。

  南方日报记者 杜玮淦

编辑:倪仕轩   责任编辑:林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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