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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8元封顶不变!广州停车收费标准延期一年后迎“简易修改”

2026-04-14 12:57 来源:南方+

  近日,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发布了一份关于中心六区城市道路临时泊位的“简易修改”方案。中心六区重点区域停车的收费标准,从年初相关征求意见稿中的200元封顶,回到之前的263(工作日)—328元(非工作日)。

  这份通知表示,根据《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延长广州市中心六区城市道路临时泊位使用费标准政策文件有效期的通知》(穗发改规字〔2025〕2号)重新发布,对相关表述作不涉及实体内容的修改。通知自2026年4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1年。

  事实上,这并非首次“延期”。

  2025年4月,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就曾发布《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延长广州市中心六区城市道路临时泊位使用费标准政策文件有效期的通知》(穗发改规字〔2025〕2号),有效期延长1年,即有效期延长至2026年3月31日。

  “简易修改”方案的解读内容显示,目前市发展改革委正在根据新修订实施的《广州市停车场条例》,会同有关单位开展《广州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制定工作。

  由于行政规范性文件修订规定流程所需时间较长,保障政策的延续性和可操作性,以免出现政策断档,市发展改革委经市政府同意,将《延长通知》进行简易修改,并印发了《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简易修改广州市中心六区城市道路临时泊位使用费标准的通知》(下称《简易修改通知》),自2026年4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1年。

  今年1月4日,《广州市机动车停放设施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发布,征求意见稿显示道路停车泊位机动车停放服务实行阶梯制收费标准,中心六区和南沙区重点区域收费标准和非重点区域收费标准,单次最高限价分别为200元和26元,各区结合实际情况按照“不高于中心六区的收费标准”的原则自行制定收费标准。

  根据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月发布的公开征求意见情况的反馈情况显示,2026年1月4日至2月4日,市发展改革委在官方网站就《广州市机动车停放设施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下称《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为期共30天。

  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市民通过邮寄和电子邮件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460条,主要涉及优化收费区域设置、完善住宅停车场议价规则、优化计费周期、调整价格管理方式等四个方面。经研究,采纳意见155条,部分采纳297条,未采纳8条;未采纳意见不涉及公平竞争,主要为投诉个案或者与本次《办法》征求内容无关。

  市发展改革委将会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以及各区发展改革局认真研究、合理吸纳上述意见和建议,对《办法》作进一步完善。

  此前的道路停车收费相关标准有效期延长1年,已于2026年3月31日到期。“简易修改”方案自2026年4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1年。

编辑:卢绍聪   责任编辑:于艳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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