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在官网发文,就《广州市公共汽车电车行业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收到市民反馈意见的采纳情况进行说明。
据悉,2024年9月9日至10月8日,市交通运输局通过广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市交通运输局网站等途径就《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收到39位市民反馈的66条意见。经研究,其中,有18条意见予以采纳,14条意见部分采纳,16条意见经评估未采纳,18条意见与征求意见内容无关。根据《广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要求,市交通运输局现将意见采纳情况及相对集中的意见和建议未采纳的理由向社会公众反馈。
对于收到的社会公众意见,已综合采纳的有:一是增加驾驶员践行“礼让斑马线”以及“应当为老、幼、病、残、孕妇及抱婴者提供必要的乘车帮助”等内容;二是增加“如遇站台有候车乘客”需二次停站规定的相关限定,在保障站台候车乘客乘车权益的同时,减少无效停靠,提高进出站效率;三是增加车灯、无障碍设施设备完好有效等相关规定;四是增加驾驶员规范佩戴安全带的规定;五是考虑到部分乘客可能听不懂粤语,要求遇报站器失效时,驾驶员口头报站使用粤语时,须同时使用普通话;六是优化相关表述。
未采纳市民提出增加要求驾驶员晚上应当全部开启车厢灯相关规范的建议,主要原因如下:由于夜间行车,车厢内灯光太亮会反射到车厢玻璃,导致驾驶员无法看清车外环境,为避免影响行车安全,故车厢内照明设备开启至不影响行车安全及乘客能安全通行的亮度。
未采纳遇下大雨等特殊情况应允许公交车借用非机动车道靠近站台的建议,主要原因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道路划分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应当分道通行。公交车作为机动车,按规定不能进入非机动车道。
未采纳要求禁止驾驶员慢驶的建议,主要原因如下:驾驶员行车速度应根据道路的限速要求及实际路况动态调整,无法进行标准性要求,将纳入日常行业管理工作范畴进行督促提醒。
南方网、粤学习记者 林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