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记者/肖文舸 通讯员/岳才轩)日前,《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正式发布,此次个税优惠政策受惠面和优惠力度进一步加大:对在合作区工作的境内外高端和紧缺人才,其个人所得税负超过15%的部分直接予以免征;对澳门居民,其个人所得税负超过澳门税负的部分予以免征。
“本次新政具有受益群体广、优惠力度大、享受更便捷3大特点。”广东省财政厅有关负责人介绍,2019年以来,合作区统一适用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此次新政相较于原有政策,受益群体显著扩大——境内外人才都涵盖,有利于吸引境内外“高精尖缺”人才和澳门居民来合作区就业创业。
优惠力度方面,政策实施后,境内外人才实际税负不超过15%,相较于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税率,合作区工作的境内外人才实际的税负水平将明显降低。同时,为营造趋同澳门的宜居宜业生活环境,澳门居民在合作区个人所得税负将与澳门地区一致,有利于推动建设便利澳门居民生活就业的新家园。
同时,享受政策的方式也将更便捷。此次个税优惠政策将综合所得、经营所得和补贴性所得等劳动性所得纳入优惠范围,明确政策享受方式为超过15%税负部分直接免征,并在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时直接由税局办理退税,进一步简化手续、提高效率,大大提升了优惠人群的获得感,为加快构建与澳门一体化高水平开放的新体系打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