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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最新发文:中小学生社会竞赛活动应“零收费”

2024-12-16 23:01 来源:南方网

  日前,广东省教育厅发布了《关于明确中小学生社会竞赛活动若干管理要求的通知》(简称《通知》),进一步提高广东省各类中小学生社会竞赛活动的办赛水平,切实维护参赛学生合法权益。

  《通知》要求,各中小学生社会竞赛活动办赛单位(包括竞赛活动主办单位以及组织实施或者协助举办竞赛活动的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和广东省公布的名单开展比赛,严格控制赛项数量,禁止层层拆分赛项,防止竞赛活动项目过多过滥。各竞赛活动主办单位要认真履行办赛的主体责任,严禁层层转包、转手委托给其他商业公司来办赛。

  在保障学生公平参赛权利方面,《通知》要求,主办单位要将中小学生竞赛活动举办信息(如报名方式、投诉咨询方式等信息)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网络渠道方式面向社会公开。禁止只接受以学校为单位来报名参赛的行为,应当设置和提供一定数额的个人参赛名额作为必要的补充。举办线下比赛的赛项,在竞赛场地选择时应当考虑不同地区参赛选手的便利性。办赛单位要加强对组织参赛的学校等单位的教育、指导和管理,严格要求组织参赛的单位不得指定或者变相强制指定学生参与竞赛活动时的交通、酒店、餐厅等配套服务。

  在保障竞赛活动办赛条件方面,《通知》要求,各竞赛活动办赛单位应周密制定竞赛活动实施办法,在举办竞赛或考试活动的人数、规模和场地条件等方面应当量力而行,落实办赛资金来源以及竞赛活动“零收费”的要求。各竞赛活动办赛单位不得依靠收取学生家长的费用来举办竞赛或考试活动。

  针对“代考”问题,《通知》提出,对于要求提交成果作品的竞赛,参赛学生和指导教师应当签订诚信承诺书,承诺参赛作品和成果符合科研诚信和学术规范。参赛作品依托专业研究机构或实验室开展研究的,需获得机构或实验室相关主管部门的授权,并在参赛时提供,许可内需注明学生在本机构或实验室参与科研项目的名称、时间、成果用途、指导人员。要进一步完善竞赛评奖程序,加强竞赛命题、评审、组织实施、复核(面试)等的全过程监管。有条件的赛事要对竞赛过程进行录像、保存音视频资料,防止“代考”问题发生。

  南方网、粤学习记者 陈海敏

编辑:陈雨昀   责任编辑:林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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