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方网

  • 南方日报

  • 南方都市报

  • 南方杂志

  • 南方日报出版社

每日10点开抢!第二轮“食在广州”餐饮消费券元旦开始发放

2024-12-31 20:33 来源:南方网

  第二轮“食在广州”餐饮消费券元旦开始发放了。2025年1月1日10时至2025年1月28日24时,位置信息定位在广东省内和港澳地区的消费者均可报名领取消费券资格。活动期间每日上午10时起发券,票券有效期原则上为自领取之日起7个自然日内有效(含当天),最晚核销时间不超过1月28日。

  此次共推出三种消费券面额:50元面额,餐饮消费满200元每次抵用一张;100元面额,餐饮消费满500元每次抵用一张;200元面额,餐饮消费满1000元每次抵用一张。

  领取形式

  按照“先到先得”原则,银联云闪付和指定活动银行APP(交通银行APP、邮储银行APP、发现精彩APP、浦发银行APP、全民生活APP、兴业生活APP、华夏银行APP及华彩生活APP)作为第二轮餐饮消费券发放平台。

  活动开始后,消费者在规定时间内登陆以上活动APP或小程序,通过位置信息校验后即可领取。第二轮“食在广州”餐饮消费券活动的每类消费券,每名符合定位要求的消费者每自然周(活动包括5个自然周,即1月1日—5日,1月6日—12日,1月13日—19日,1月20日—26日,1月27日—28日)限领一张

  使用方式

  活动期间,通过云闪付APP或指定活动银行APP领券成功的消费者,可通过在广州地区指定的“食在广州”餐饮消费券的商户门店,出示云闪付APP或指定银行APP付款码支付(手机需授权云闪付APP或指定银行APP获取GPS地理位置的权限,且确保定位在广州市),即可享受满减优惠。

  注意事项

  消费券不得用于预付卡、充值卡等。

  参与商户根据报名情况动态调整,以平台活动页面显示名单为准。

  消费券有效期为自领取之日起7天。如领取日期离1月28日不足7天,则以1月28日为最后核销日期。

  南方网、粤学习记者 叶莉子

编辑:吴潜之   责任编辑:林涛   校对:陈学德

扫二维码分享

回到首页 南方网二维码 回到顶部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简介- 网站简介- 广告服务- 招标投标- 物资采购- 联系我们- 法律声明- 友情链接

本网站由南方新闻网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广东南方网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制作维护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0-87373397 18122015068

ICP备案号:粤B-20050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