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安全有序出海需要政策护航。1月20日,在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指导下,由中国企业“走出去”综合服务中心主办,南方新闻网承办的《境外投资资讯》首刊发布。其中政策部署板块集纳近期国内涉境外投资政策,为企业把握政策导向、应对境外风险、实现高质量出海提供“一键指引”。
2025年12月5日,商务部印发《企业境外履行社会责任工作指引》(简称《指引》)。此举旨在践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落实全球发展倡议、全球安全倡议、全球文明倡议、全球治理倡议,推进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完善海外综合服务体系,引导“走出去”企业在产业链供应链国际合作中更好履行社会责任,提升境外业务可持续发展水平。
《指引》提出包括支持东道国(地区)增强经济发展动力、促进东道国(地区)民生改善与社会和谐、支持东道国(地区)环境保护与绿色转型、推动行业健康持续发展、增强履行社会责任的保障能力等指引内容。
扫描下方二维码,获取《指引》全文。

时隔两周,2025年12月19日,为适应跨境人民币业务发展需要,加强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CIPS)业务管理,中国人民银行修订印发《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业务规则》(简称《规则》)。
这一政策旨在适配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业务的快速发展,进一步规范CIPS的业务操作,防范支付风险。《规则》明确了CIPS参与者的账户管理、注资、资金结算等详细流程。
扫描下方二维码,获取《规则》全文。

在优化支付结算基础上,跨境资金管理政策同步跟进。2025年12月26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境内企业境外上市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简称《通知》),进一步便利境内企业在境外金融市场高效融资。
《通知》主要内容包括:一是统一本外币资金管理政策。明确境外上市募集资金、减持或转让股份等所得可以外币或人民币调回,参与H股“全流通”的上市主体对境内股东的分红款应在境内以人民币形式派发。二是便利企业在境内使用募集资金和管理汇率风险。明确境外上市募集资金以外币调回的可自主结汇使用,上市主体在境内可自主选择汇率风险管理途径。三是简化管理程序,放宽登记时限要求。支持以银行为主为企业直接办理境内企业境外上市登记,适当放宽发行上市、增发、减持等登记时限要求。四是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管理。明确境外上市募集资金、减持或转让股份所得资金原则上应汇回境内,境内股东汇出境外用于增持的资金如有剩余或交易未达成时,应及时汇回境内。允许符合一定条件的企业将募集资金留存境外使用。
扫描下方二维码,获取《通知》全文。

2025年12月31日,正值年末,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有关规定,循例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026)》(简称《税则》),并于2026年1月1日起同步落地施行。
扫描下方二维码,获取《税则》全文。

国家层面政策密集出台的同时,广东也迅速响应。2026年1月4日,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以高水平开放推动数字贸易和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简称《意见》),提出大力发展数字贸易、推进服务贸易创新发展、拓展国际市场布局、强化保障支撑体系等举措。
《意见》提出,搭建企业出海服务平台,支持企业开展全球数字贸易、服务贸易市场网络布局,加快建设境外研发中心和营销网络,开展国际资质认证,积极开辟新业务、新领域和新市场。
发挥国家数字服务出口基地、国家对外文化贸易基地(广州、深圳)等作用,支持组建出海联盟,为数字贸易和服务贸易企业出海提供全链条的公共服务和解决方案,有效对接海外推广资源。
实施“服贸全球”计划,组织企业抱团参加境内外数字贸易和服务贸易专题展会,拓展国际市场。支持粤港澳大湾区文化内容智造平台建设,提升文化数字化国际协作生产能力,助力“文化出海”。
《意见》强调,深化服务贸易国际合作。参与实施服务贸易全球合作伙伴网络计划,加强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等的合作,积极建设服务贸易国际合作园区。推动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走出去”,加快境外法律服务网络布局。充分发挥广东省驻海外办事处作用,完善境外贸易促进网络,提升境外贸易服务水平。
扫描下方二维码,获取《意见》全文。

更多境外投资动态,点击下载《境外投资资讯》(总第1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