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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护航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典型案例发布!广东彰显助企成效

2026-07-14 21:54 来源:南方网·粤学习

  民营经济是广东经济发展的生力军、科技创新的排头兵、产业升级的主引擎。民营经济促进法实施一年来,广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公正高效审理了一大批涉民营企业案件。

  为彰显法律助企发展成效,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7月10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工商业联合会联合发布12个法治护航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典型案例,聚焦民营经济发展中的难点、痛点,以生动的司法裁判提信心、稳预期、促发展。

  多元解纷:企业多方共润滑剂”

  商事纠纷化解是保障企业稳健经营的关键。广东积极引入多元解纷资源,创新商事纠纷化解模式,为企业多方共赢提供“法治润滑剂”。

  跨国贸易日益频繁,纠纷摩擦难免发生,多元解纷机制破解涉外纠纷耗时长、成本高、执行难等问题,为广东民营企业国际经贸合作保驾护航。本次发布的斯洛文尼亚某公司与广州某公司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用“人民法院+国际商事调解组织”联合调解机制,准确捕捉双方合作意愿,创新“以合代偿”解纷方案,护航新质生产力民营企业参与共建“一带一路”。

  法律需要刚性也要有温度,有时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容易造成优质企业流失、产业链条断裂和大量人员失业等后果。肇庆某铝厂等与十一家银行执行实施案中,人民法院创新采取“第三方重整+和解履行”执行方案,积极推动引入第三方投资者,高效化解30亿元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保住了民营经济的企业主体,稳住了铝制品的上下游产业链条,也守住了数千个就业岗位,保障地方经济社会稳定发展。

  保护权益:企业吃下发展的“定心丸”

  民营经济促进法规定,民营经济组织及其经营者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等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广东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护航企业安心经营、专心发展。

  随着AI技术的普及,一系列乱象也随之而来,AI造谣等新型违法行为严重侵害民营企业品牌声誉,扰乱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在某投资公司诉曹某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中,广州互联网法院对于曹某有意引导AI生成虚假信息并传播,侵害民营企业名誉权的行为,依法判令使用者承担侵权责任,为民营企业生产经营营造清朗的舆论环境。

  法律是利刃,使用要审慎。为了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民营经济促进法提出,司法行政部门应加强对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及时纠正不当行政执法行为。

  某市生态环境局在一次检查中,发现长某公司使用已注销登记的检测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作为验收依据,认为此举属于在环保设施验收中弄虚作假,遂对长某公司处以20万元罚款。人民法院审查认为,长某公司是因信息误差未及时掌握检测公司已注销的情况,并没有弄虚作假的主观故意,且案涉处罚作出前长某公司已重新完成竣工验收,及时纠正案涉行为,判定长某公司不具有主观过错,撤销明显不当的行政处罚。这一判决准确界定了行政处罚的边界,同时引导民营企业依法履行配套环保设施自主验收责任。

  规则引领:构建公平市场的“奠基石”

  公平竞争是民营经济促进法总则之后的首章,也是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基石。广东以规则为引领,构建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让每一家企业都能在同一“起跑线”上比赛。

  商标是民营企业发展的核心资产,广东正不断加大对商标的保护力度,严厉打击商标侵权等不正当竞争行为。本次发布的华某公司与东莞市华某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中,东莞市华某公司在厂房顶部及其生产的电线、电缆上使用华某公司的两枚驰名商标。人民法院依法判令东莞市华某公司停止侵权并赔偿华某公司损失,切实守护民营企业知识产权成果,激发民营企业科技创新内生动力。

  在过往的商事交易中,某些大型企业会将收到第三方款项作为付款条件即“背靠背”付款条款,这实质是将第三方的付款风险转嫁给中小企业,严重影响中小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如今已被民营经济促进法明确禁止。某造价公司诉某建筑公司服务合同纠纷案中,人民法院依法认定“背靠背”付款条款无效,保障中小企业及时回收账款,同时引导大型企业带头遵守法律、依法合规经营,维护产业链上下游公平公正的交易秩序。

  纾困解难助力企业破局的“及时雨”

  面对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民营企业易受行业波动、资金周转等因素影响陷入经营困境。针对暂时遇到债务困境,但具有发展前景和挽救价值的民营企业,广东摒弃“一破了之”的简单处置思路,而是灵活运用重整方式,创新案件审理机制,为困境民营企业带来破局重生的“及时雨”。

  深圳某公司作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素有“照明工程第一股”之称,但由于受到近年来照明工程行业经营环境改变等多重影响,公司连续四年亏损,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出现严重的流动性危机。

  产业兴则经济兴,法治强则产业强。为保住有价值的企业资源,人民法院创新采用“提级审理+示范审理”方式,帮助该企业在重整计划执行阶段成功引入投资12亿元,260余家供应商及200余名职工债权,共6亿余元债务实现100%清偿,并推动公司业务由传统照明工程向文旅照明、植物照明、工业照明等先进制造领域转型。这既为优质市场主体卸下债务包袱,也为产业迭代升级腾挪了空间,提供了困境企业纾困发展的司法范本。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此次典型案例的发布以案释法引导企业合规经营,以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发展环境为民营企业家提振信心。接下来,广东将继续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深入贯彻实施民营经济促进法,为全省民营经济在高质量发展道路上行稳致远强基固本、凝心铸魂。

编辑:卢绍聪   责任编辑:林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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