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文化和旅游部官方网站消息,近日,文化和旅游部发布《文化和旅游部关于表彰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授予100个单位“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集体”称号,授予198人“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记者梳理发现,广东省共4家单位、7名个人获得“先进”。具体如下:
广东获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名单
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非物质文化遗产处
佛山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广州市荔湾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东莞市文化馆(东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广东获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个人名单
曾小敏(女) 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广东粤剧院院长、一级演员
吴喜荣 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汕头市潮阳区河溪潮乐社社长
邓菊花(女,瑶族) 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乳源瑶族自治县民族实验学校小学高级教师
李 锋(女) 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化州化橘红药材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中药师
张广武 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广东汉剧传承研究院院长、一级演员
孙淑强 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揭阳市孙淑强狮艺武术馆馆长
陈秀华(女) 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广东省中医院主任中医师、教授
据悉,近年来,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事业进入系统性保护新阶段,在新时代呈现出保护传承发展的新气象。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者积极履职尽责,实干担当,拼搏奉献,涌现出一大批保护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实绩显著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决定》希望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实践中始终坚持守正创新的理念,以担当作为的实际行动、时不我待的奋进姿态,为扎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系统性保护再创佳绩、续写荣光。
《决定》提到,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相关部门、单位和人员要以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开拓创新、锐意进取,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事业再上新台阶,为建成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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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网、粤学习记者 李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