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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对待改革利益关系调整和个人利害得失

——四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重要讲话

2024-11-03 09:12 来源:南方日报

  “引导干部、群众增强大局意识,正确对待改革中的利益关系调整和个人利害得失。”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强调,要广泛凝聚共识、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筑牢全党全社会共抓改革的思想基础、群众基础。

  40多年来,改革的过程始终伴随着利益关系的调整。说到底,改革就是利益关系的重新调整和分配,从根本上必须打破既有利益格局,否则就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改革。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之所以取得历史性伟大成就,正是因为冲破了思想观念束缚,突破了利益固化藩篱,破除了各方面体制机制弊端,完善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是进入攻坚期、深水区的改革,必然会触及到深层次矛盾和重大利益调整,呈现出涉及范围广、触及利益深、攻坚难度大、关联性联动性强等突出特点。这是一场改革大考,不仅考验我们的改革智慧,也考验我们的利益观念。

  改革之难,难在突破既有利益格局。有的干部、群众,改革没来盼改革,改革来了怕改革,最根本的还是担心动自己的“奶酪”、割自己的“肉”。改革越是行进到关键时期,遇到的挑战会越多,突破既有利益格局的难度也会越大。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是从人民群众整体利益、根本利益、长远利益出发谋划和推进的,而对于局部和个体来说,难免要触及当前既得利益。无论是部门还是个人,都面临着从因循守旧到锐意进取、从回避矛盾到直面问题的转变,以及伴随而来的对部门利益和个人利益的重新思考和定位。这就要求广大干部、群众必须正确对待改革中的利益关系调整和个人利害得失,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作出应有的贡献。

  正确对待改革中的利益关系调整和个人利害得失,首先要想清楚改革为了谁、依靠谁,始终坚持人民至上。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指出:“在全面深化改革进程中,遇到关系复杂、难以权衡的利益问题,要认真想一想群众实际情况究竟怎样?群众到底在期待什么?群众利益如何保障?群众对我们的改革是否满意?”推进任何一项重大改革,都要站在人民立场上把握和处理好涉及改革的重大问题,都要从人民利益出发谋划改革思路、制定改革举措。只要改革是为了实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就要绝对服从、坚决落实,敢于涉险滩、敢于动真格、敢于啃硬骨头,该改的弊病坚定不移地改掉,该担的责任毫不犹豫地担起来,以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的高度责任感,切实把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每项部署、每个节点、每个要求落实到位。

  正确对待改革中的利益关系调整和个人利害得失,要紧扣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这个主题,自觉增强大局意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只要对全局改革有利、对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有利、对本系统本领域形成完善的体制机制有利,都要自觉服从改革大局、服务改革大局,勇于自我革命,敢于直面问题,共同把全面深化改革这篇大文章做好。”不谋万世者,不足谋一时;不谋全局者,不足谋一域。面对改革中的利益关系调整和个人利害得失,正确的观念和做法是从改革大局出发,通盘评估改革实施前、实施中、实施后的利益变化,统筹各方面各层次利益,一心为公,秉大义舍小利,坚决做到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单位利益服从整体利益,直面矛盾问题不回避,铲除顽瘴痼疾不含糊,应对风险挑战不退缩,奋力打开改革发展新天地。

  40多年的改革实践证明,凡是改革成功的,都是利益关系处理得好的;凡是来回折腾“翻烧饼”的,很大程度上是在改革实施过程中利益关系处理得不够好。广东是改革开放的排头兵、先行地、实验区,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大局中地位重要、作用突出。全省广大干部、群众要正确认识和处理好改革中的利益关系调整和个人利害得失,坚定改革信心、把准改革方向、强化改革责任、汇聚改革合力,积极拥护改革、支持改革、投身改革,凝心聚力推动改革行稳致远,以新担当新作为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广东实践。

编辑:吴潜之   责任编辑:卢绍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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