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广州市海珠区教育局发布通报称,近期,该局执法人员在对广州海珠区朴*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隐形变异学科类培训情况,执法人员当场要求其停止违规培训行为并开展调查。
经调查取证,该公司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53号)第二十条规定,海珠区教育局对该公司作出退还所收费用21200元,没收违法所得68400元的行政处罚。目前,该公司已全额缴纳没收款项,表示已深刻反思,保证今后合法合规从事培训活动,主动接受监督,绝不存侥幸心理。
海珠区教育局表示,下阶段将进一步加大监管和整治力度,依法履职、主动作为,切实将“双减”政策落到实处,保护好家长和学生的合法权益。
南方网、粤学习记者 陈海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