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方网

  • 南方日报

  • 南方都市报

  • 南方杂志

广州 深圳 珠海 汕头 佛山 韶关 河源 梅州 惠州 汕尾 东莞 中山 江门 阳江 湛江 茂名 肇庆 清远 潮州 揭阳 云浮

东莞出台“三限房”建设分配试点方案

按总价50%购买一半产权,一定年限后可获完全产权

2021-08-24 07:23 来源:南方日报 吴擒虎 唐卓

  南方日报讯 (记者/吴擒虎 唐卓)近日,东莞市政府印发《东莞市三限房(共有产权住房)建设和分配试点方案》。东莞拟在长安、虎门、凤岗、塘厦、大朗5镇试点建设“三限房”项目。承购人按房产总价的50%出资购买50%产权。交付一定年限后,经东莞市政府同意,可获得完全产权。

  东莞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落实中央“房住不炒”要求,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努力解决东莞市稳定就业无房群众的居住刚需和后顾之忧,并适度兼顾资产保值需求,制定这一方案。

  东莞对“三限房”建设和分配提出具体规定。“三限房”指商业住房土地出让时,限房价、限地价、限销售对象的房产。由政府指定的代持机构(东莞实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或其下属全资公司作为代持机构)与承购人按份共有。承购人按总价的50%出资购买50%产权,另50%产权由代持机构持有。购买“三限房”享有与普通商品住房同等的教育、医疗、户政、养老、住房公积金等公共服务权益。

  东莞试点的“三限房”建筑面积限定在70—80平方米,户型为两房两厅一卫或三房两厅一卫,实施基本装修交付。“三限房”分配按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定向分配,第二阶段为公开抽签。

  承购“三限房”的东莞市民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承购人及其配偶、共同生活子女在东莞市均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申购前3年内在东莞市没有住房转移登记记录;具有东莞户籍且在莞累计缴纳养老保险满3年,或不具有东莞户籍但在莞累计缴纳养老保险满5年;与“三限房”销售区域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逐月缴纳养老保险满1年。承购市民还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大专或以上学历,中级工或以上职业技能,助理级或以上职称。

  “三限房”交付一定年限后,经东莞市政府同意,可获得完全产权。承购人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满5年,且入户东莞满3年的,可按届时市场评估价八折购买代持机构份额;持有“莞香卡”的可按市场评估价七折购买,持有“玉兰卡”的可按市场评估价五折购买。

编辑:郭昊奇
回到首页 回到顶部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简介- 网站简介- 广告服务- 招标投标- 物资采购- 联系我们- 法律声明- 友情链接

本网站由南方新闻网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广东南方网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制作维护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0-87373397 18122015029 18122015068

ICP备案号:粤B-20050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