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一批实质化解行政争议典型案例,涵盖行政处罚、拆迁补偿、工伤保险资格认定等行政行为。
其中,在曾某等诉东莞市某街道办事处继续履行拆迁补偿协议案中,人民法院加强府院联动促实质化解历史遗留问题,具有典型意义。
案情显示,2007年,东莞市某街道办事处与包括曾某在内的200余名业主签订《城市拆迁补偿协议书》。业主同意街道办事处拆除原旧址房屋,在新址予以房屋产权置换,并为业主办理新址房屋的房产证。后因新址所在地块为集体土地,尚未完善用地审批、规划报建等手续,且施工资料缺失,造成不动产权证无法办理。
2024年,曾某等19名业主起诉至法院,请求判决某街道办事处继续履行拆迁补偿协议,为其办理不动产权证。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查明案件症结焦点后,多次召集双方进行面对面沟通和协调,并成立了“办证工作领导小组”。法院与多方磋商协调,向各行政机关了解办证所需的手续流程,拟定工作推进时间表。
最终,双方自愿签订新的《协议书》,约定了办证期限。19名业主均向法院提交撤诉申请,该案和解结案。其他业主亦明确表示放弃诉讼意愿。目前,新址地块已获得广东省人民政府征地批复,办证进度加速进行。
广东省人大代表、东莞市塘厦镇凤凰岗社区党支部委员黄玉连表示:“东莞法院面对持续十余年的跨镇街历史遗留问题,精准聚焦当事人‘办证难’的实质诉求,依托‘府院联动’机制,带动跨区域多部门协同攻坚,成功实现一揽子化解群体性行政争议,避免了群访群诉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