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6”国际禁毒日前夕,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一批依法严惩毒品犯罪典型案例。其中一案的被告人陈某华吸毒后驾车肇事且逃逸,被害人经抢救无效死亡,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引发关注。
案情显示,陈某华吸食含有依托咪酯成分的电子烟后驾车上路行驶,途中与被害人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后逃离现场,被害人被他人送医后经抢救无效死亡。案发后,陈某华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本案经台山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法院认为,陈某华的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依法应予惩处。综合本案犯罪事实、性质、社会危害程度,以交通肇事罪判处陈某华有期徒刑五年。
典型意义
吸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不仅严重违反了交通安全法规,同时因为吸毒导致反应能力下降、判断力减弱,严重危及道路交通安全,甚至威胁公共安全。法院始终保持对毒品犯罪的高压态势,对吸毒后驾车肇事肇祸人员严格依法惩处,以司法守护“平安之路”。
据悉,近年来广东法院始终对毒品犯罪保持高压严打态势,2025年全省法院共审结一审毒品犯罪案件1538件,同比下降7.96%,涉毒犯罪重刑率同比提升2.7%。近五年全省毒品犯罪案件整体呈下降趋势。
南方网、粤学习记者 黄慧诗
通讯员 陈虹伶 惠遥遥 王飞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