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方网

  • 南方日报

  • 南方都市报

  • 南方杂志

  • 南方日报出版社

广州南沙:财政资金和新增地方政府债券额度倾斜支持

2022-06-28 19:21 来源:南方网 刘灏 王香玉

  南方网讯(记者/刘灏 王香玉)近日,国务院印发了《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总体方案》(以下简称《南沙方案》)。6月28日,我省召开广东省推进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新闻发布会,记者从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在支持南沙“创新、融合、发展”方面,省财政出台众多高含金量的财税支持政策。

  “对南沙先行启动区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省财政厅行业党委专职副书记胡建斌介绍。这是在横琴、前海之后,南沙成为粤港澳大湾区第三个实施15%优惠税率的地区。此外,省财政对南沙有关高新技术重点行业企业,进一步延长亏损结转年限。支持符合条件的一站式创新创业平台,按规定享受科技企业孵化器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支持科技创新的进口税收政策……这一系列税收政策措施将为南沙集聚创新资源、培育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提供强大动力。

  《南沙方案》中提出,要推动国际化高端人才在南沙集聚和粤港澳大湾区融合发展。为港澳居民到南沙就业创业、生活居住提供提供更多便利条件,省财政将对在南沙工作的港澳居民,免征其个人所得税税负超过港澳税负的部分。这意味着,南沙将建造与港澳趋同的个人所得税税负环境。

  据介绍,2022-2024年,中央财政每年安排南沙100亿元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同时结合地方财力、债务风险情况以及项目融资需求,我省在分配有关财政资金和新增地方政府债券额度方面,对南沙予以倾斜支持。这些资金主要围绕南沙总体方案提出的五大建设任务,支持南沙重点领域和重大项目建设发展,为南沙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

  “下一步,省财政厅将建立省、市、区上下联动工作机制,对照方案重点任务,梳理出财政任务清单、台账,研究形成具体政策措施。”据胡建斌介绍,围绕建设科技创新产业合作基地等重点任务,省财政将出台企业所得税优惠产业目录,抓紧协同广州市、南沙区研究提出享受企业所得税15%优惠税率的产业目录。同时,协同广州市、南沙区共同做好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落地实施准备工作。

  记者了解到,省财政还将指导南沙区制定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实施细则。细化明确港澳居民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具体操作规程,最大程度方便港澳居民申报办理。与此同时,省财政还将全力落实对南沙的财政资金和新增地方政府债券额度倾斜支持。在落实好中央财政安排南沙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基础上,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要求,组织广州市、南沙区围绕总体方案提出的任务目标,抓紧谋划储备项目,把对南沙的财政资金和债券额度支持落实落具体,全力推动南沙加快建设成为立足湾区、协同港澳、面向世界的重大战略性平台。

编辑:陈雨昀   责任编辑:林涛
回到首页 南方网二维码 回到顶部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简介- 网站简介- 广告服务- 招标投标- 物资采购- 联系我们- 法律声明- 友情链接

本网站由南方新闻网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广东南方网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制作维护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0-87373397 18122015068

ICP备案号:粤B-20050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