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下称《规定》)将于2024年12月30日起施行。12月5日,《规定》全文公布,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媒体通气会,相关职能部门解读《规定》亮点。
广州市消防救援支队相关负责同志介绍,《规定》强调禁止电动自行车及其蓄电池上楼入户、搭乘电梯,禁止在建筑物的公共门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以及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其他室内场所停放和充电。
违反规定的,消防救援机构将严格依法对车主处以最高1000元的罚款。特别是如果违规停放充电,过失引起火灾,造成损失的,还要依法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民事赔偿责任,甚至是刑事责任。
同时,《规定》还做到了疏堵结合,明确了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的建设主体以及充电设施建设的技术标准等事项,目的是解决群众停车难的问题,力求建设高水平的充电设施。
下一步,广州市室外的充电桩、充电柜、换电柜等都将纳入数据平台的监管,从技术上实现对电池的充电状态的实时监控,这一措施将有效发现电池的火灾隐患,做到早报警早处置,有助于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火灾的发生。
南方网、粤学习记者 黄慧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