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考体育统一考试项目评分标准是多少?



二、中考体育考试各类考生成绩怎样计算?


备注:表中项目1、2、3均为百分制成绩;最终成绩四舍五入取整。
三、单项百分制成绩如何计算?
答:根据项目成绩,对照当年《项目评分标准表》确定其所在的5分段区间,采用线性插值法计算百分制成绩,计算结果向下截断至小数点后两位(不四舍五入)。
以2026年中考某男生为例:
1000米跑4分整(240秒),位于85—90分段(对应时间242秒—235秒);
百分制成绩=85+5×(242-240)/(242-235)=86.42分。
四、网球及100米游泳项目考试如何安排?
答:网球及100米游泳项目考试由市招考办统一编排,考试时间与考点安排见下表:

五、现场如何办理择考、项目变更或缓考?
答:考生向考点提出申请,由学校领队、医务审核组负责人、裁判长、纪检组负责人、主考共同核实考生实际情况,并在体育考试管理系统上完成录入和审核。考试系统根据审批意见重新编排考试,待相关项目考试终端数据同步后,视为办理完成。
六、常见犯规动作有哪些?
答:中长跑项目,考生应采用站立式从弧形起跑线起跑,起跑后不分跑道,遵循右侧超越的田径规则。发令前,身体的任何部位触及或越过起跑线为犯规;跑进中踏进跑道内侧跑道线外为犯规;跑进中推、拉、阻挡他人跑进为犯规。
游泳项目,考生可自选水中或岸上出发方式,水中出发的须手抓出发台下横杆(可单手),岸上出发的须立于出发台上。考生出现以下四种犯规情况之一,成绩无效:游进和转身时身体任一部位触及池底;游进和转身时扒扶池壁或泳道线;游进中途停顿;越过泳道线或妨碍他人。
立定跳远或三级连续蛙跳项目,双脚落在沙坑内成绩方为有效,着地后须沿起跳方向向前走离沙坑。脚尖触线起跳、垫步起跳或落坑后回走判为犯规。在三级连续蛙跳过程中,手撑地、坐地、脚掌向前滑动、动作故意停顿、双脚不同时落地、双脚不同时起跳判为犯规。
投掷实心球项目,单手投掷、双肩与投掷线不平行、身体任何部位触及投掷线或投掷线前地面、球出手前有助跑动作或双脚同时离地判为犯规。
推铅球项目,不得将铅球移至肩下或后抛掷,铅球完全落在扇形区角度线范围以内成绩方为有效。身体任何部位触到推掷圈、抵趾板上缘或推掷圈外面的地面,铅球未着地前离开推掷圈,从推掷圈前半圆离开,均判为犯规。
一分钟跳绳项目,计时的开始与停止指令统一由电子跳绳主机发出,考生提前和超时的跳绳次数自动无效。跳绳过程中,考生四指未穿过手柄防作弊扣带判为犯规。
球类项目,须按规定路线和动作完成考试,否则本次考试成绩无效。足球项目中,考生须面向绕杆跑出发方向,持球静立,听到开始口令后采用手抛球方式开始颠球,可单脚连续颠球或双脚交替的方式进行,每次颠球后,触球脚必须触地,且球在触脚后有较为明显的向上运动轨迹;三小球项目折返跑环节,考生须按顺序触碰计时器按键。
引体向上(男)项目,须从静止状态开始考试,两次动作之间,手臂需要充分伸直。引体时,下颏需要超过横杠上沿。引体向上的考试过程中,出现犯规行为者,但无掉杠,不计取犯规时的引起向上次数,考生可以继续进行考试。考生掉杠视为当次考试结束。
平行梯悬垂攀移(女)项目,须从静止状态开始考试。考试过程中,不得触碰平行梯两边杠体;出现犯规行为,但无掉杠,不计取犯规时前进的长度,考生可以回至犯规处继续进行考试。考生掉杠视为当次考试结束。
七、携带什么证件参加考试?
答:考生无需携带身份证赴考,须持体育考试准考证提前半小时到达考点,在工作人员的指引下,核验身份后进入考点。严禁携带手机等通信工具进入考点。
八、着装和用品有何要求?
答:考生必须穿运动服装参加跑、跳、投、球及力量类项目考试,不得自带器械(三小球项目可自带球拍);中长跑不准穿钉鞋,立定跳远不准穿钉鞋和胶粒底鞋;三小球项目需穿对应项目的球鞋或运动鞋;游泳项目须穿着不透明泳装,并佩戴泳帽,可选择佩戴泳镜,禁止携带手蹼、脚蹼、泳圈等辅助设备。
九、如何查询成绩?
答:考生每完成一个项目,项目场地电子显示屏即时显示成绩;考生完成当日全部项目考试后,可在考点成绩查询处查询个人成绩。全市体育考试结束后,市招考办将统一发布考试成绩,各初中学校打印成绩校对表并公示。考生也可关注“广州招考”微信公众号,进入“便民服务”—“招考查询”—“中考服务”—“综合查询”栏目查询体育考试各项目成绩,或登录中考服务平台(https://zhongkao.gzzk.cn),进入“综合查询”页面查询。
十、对成绩有疑议如何处理?
答:考试现场,考生如果对项目成绩有疑议,须当场或离场前向仲裁审议处提出,由考点主考、裁判长和纪检员核实有关情况后作出处理。体育考试成绩发布后,考生如对体育考试成绩有疑问,可在成绩公示期内到就读初中学校或所在区招考办提交书面复查申请;市招考办组织专人复核材料、考试数据及监控录像,复核结果由各区招考办或学校通知考生。
十一、考前要注意哪些事项?
答:(一)正确认识体育考试的目的和意义,掌握所考项目的技术要求和注意事项。
(二)合理训练,避免过度疲劳和运动损伤。
(三)保证充足睡眠,以良好状态参加体育考试。
(四)穿着合适运动服、鞋参加相应体育项目考试。
(五)注意饮食卫生,适当补充水分,不宜空腹、过饱参加体育考试。
(六)考前做好热身运动,考后做好放松活动,防止伤害事故。
(七)考前或考中如出现身体不适、临时伤病,切勿勉强或隐瞒,要及时主动向领队教师或监考人员报告。
十二、要遵守哪些考试纪律?
答:考生须严格遵守考点规定,做好个人防护措施,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保持安静,不准随意走动,不准吸烟,不准大声喧哗、嬉笑打闹、危险动作及影响他人考试,不得扰乱考点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秩序,确保自身和他人人身安全;候考考生须在指定区域等待上场指令,不得进入考试监控区域影响他人考试。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等通信工具进入考点,严禁替考代考、串通作弊、伪造成绩、散播谣言等行为;如发现考生违规作弊行为,市招考办将根据《广东省中学教育考试违纪行为处罚办法》作出处理。
十三、考试项目有顺序要求吗?
答:全市统一编排网球、100米游泳项目考点及时间,其他考试项目原则上按“先考二类、三类项目,后考一类项目”顺序进行,其中二类、三类考试项目的考试顺序,由考点根据现场情况统一调度,考生须服从现场管理。
十四、什么情况下可以保留已考项目成绩?
答:因设备故障、极端天气等客观原因,当天未完成全部项目的考生,已考项目成绩有效并予以保留,未考项目在该考点的考试期内另行安排。因个人原因当天未完成全部项目考试,且未申请择考、缓考、免考的考生,已考项目成绩仍有效,未考项目按缺考处理。申请缓考的考生,不保留已考项目成绩。
十五、考前或临场发生伤病如何处理?
答:因伤病不能按时参加体育考试的考生,可申请缓考。缓考期间仍未康复的,须在缓考前按规定申请转为择考或免考,逾期不予受理。
十六、项目考试次数及成绩如何认定?
答:一类项目(中长跑、100 米游泳)原则上每位考生只有1次考试机会;二类、三类项目每位考生有2次考试机会,取其中最好的一次有效成绩。请注意,二类项目中一分钟跳绳、引体向上、平行梯悬垂攀移,三类项目中的乒乓球、羽毛球、网球,考生的两次考试间隔时间要10分钟以上。
十七、缓考时仍无法参加考试怎么办?
答:申请缓考的考生,若在统一安排的缓考时间仍无法参加考试,须在缓考前按规定申请转为择考或免考,并提交相关医疗证明材料,经医务审核通过后方可生效,逾期不予受理。
十八、如遇恶劣天气等不可抗力情况,考试如何安排?
答:如遇暴雨、雷电、台风、高温、瞬时强对流等极端天气,考点可暂停、延期或调整考试,具体安排以考点主考指令或市招考办通知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