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服务保障民生作用,助力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促进广州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4月30日印发实施《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下称《通知》)。新政全面上调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首次将“好房子”与住房公积金贷款挂钩,精准支持育儿家庭,多种上浮条件可叠加比例计算,多重利好全面发力。
一、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将“一人”申请和“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由原来的80万元和160万元,分别提高至100万元和200万元,加大对刚需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的支持力度。
二、拓宽育儿家庭贷款上浮范围
生育一孩家庭(子女未成年),贷款最高额度上浮10%;
生育二孩家庭(至少一个子女未成年),贷款最高额度上浮40%;
生育三孩及以上的家庭(至少一个子女未成年),贷款最高额度上浮50%。
以阶梯式上浮机制对家庭养育子女数量和负担程度给予差异化支持,体现了政策从“住有所居”向“住有宜居”的延伸。
三、新增购买“好房子”贷款额度上浮30%
新政进一步拓展住房品质与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挂钩范围。在原购买新建一星级绿色建筑或装配式建筑贷款最高额度上浮10%、购买新建二星及以上星级绿色建筑贷款最高额度上浮20%的基础上,增加购买“好房子”贷款最高额度上浮30%。同一套住房同时符合多项条件,按其中最高上浮比例执行,不重复累加。
四、多种条件可叠加,构建更强支持体系
本次政策的最大特色是:育儿家庭上浮比例与绿色建筑或“好房子”比例可以叠加计算。
这意味着,多子女家庭在购买高品质绿色住房时,可上浮比例最高达80%,即一人申请贷款最高额度可达180万元,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申请最高贷款额度将达到360万元。以贷款360万元30年、等额本息还款方式计算,比商业贷款节省27万余元,大大减轻了购房家庭的负担。

近年来,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守正创新,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作用。作为全国首批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城市,广州率先实现包括单位职工、灵活就业人员、港澳台人员、拥有永久居留权的外国人等在内的就业群体制度全覆盖,缴存额连续5年超千亿元,总业务规模位居全省第一、全国第三。创新面向港澳的宣传和服务渠道,首创“湾区公积金通”品牌,支持住房公积金跨境人民币结算,助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
2025年,广州住房公积金在完善住房市场和住房保障两大体系建设中发挥出积极作用,住房公积金缴存金额为1376.48亿元,提取金额为1141.26亿元,提取率为82.91%;发放个人住房贷款4.49万笔430.41亿元,支持购建房面积443.25万平方米,同比分别增长16.19%、40.25%、19.89%,住房贡献率为104.24%。支付缴存人住房公积金利息47.68亿元,同比增长8%,达历史新高;实现增值收益近40亿元。目前,广州市建立了涵盖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市场化租赁住房、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共有产权住房、商品房等具有广州特色的广覆盖、多层次、立体式的住房公积金保障体系,支持缴存人“从租到购”的多样化住房需求,为助力缴存人实现稳业安居和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