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记者/宾红霞 通讯员/粤市监)近日,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实施《培育建设质量强县(区、镇)工作指南》。工作指南依据市场监管总局的《质量强县(区、镇)培育建设工作方案》部署要求制定,结合广东实际,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明确工作流程及要求,指引基层有序开展培育建设工作,是目前全国首个省一级培育建设质量强县(区、镇)工作指南。
工作指南主要包括四个方面内容,首先是提出培育建设三年目标。明确2025年到2027年期间,每年在全省范围内培育建设不少于15个积极性高、质量工作基础好、质量效益水平全面提高的质量强县(区、镇),更好促进区域质量协调发展,推动实现人民群众质量获得感、满意度明显增强,先进质量文化蔚然成风。
其次,搭建三级推进机制,规范五个工作流程。明确省、市、县(区、镇)搭建三级联动推进机制,省局根据培育引导、分类施策、梯级推进等原则加强统筹协调,整体按市局向省局推荐、县级城市落实工作任务、省局向总局推荐、入库城市开展培育建设、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等五个流程推进培育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