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市医疗保障局发布《致全市定点零售药店提醒函》。函件公告各定点零售药店,必须全面落实参保人购药身份核验制度,将人证一致核验作为医保结算前置必要流程,坚决杜绝冒名购药、违规刷卡等行为。
如何落实人证一致?函件提出三大要点:一是日常购药必须严格核对参保人与医保信息,确保完全相符;二是针对代购药品的情形,必须同步核验代购人、购药人的身份证件,完整留存核验记录;三是规范医保电子凭证使用,仅允许现场实时亮码核验支付,严禁使用截屏、视频展码等方式结算。
换言之,市民到药店为自己买药,不是现场亮证或亮码,医保个账均不予结算。如为他人代购,双方都必须留存身份信息,做到可溯源、可核查。
今年5月,国家医保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定点零售药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使用监督管理的通知》,要求建立定点零售药店职工医保个账支付白名单制度。白名单内的,个人账户在定点零售药店可以支付;白名单外的,不予支付。
此次广州医保局发函,再次强调,医保个账可支付范围应是经药监部门正式批准注册或备案,可以在零售药店销售,并且与治疗密切相关、医疗属性强、价格适宜的药品、医疗器械和医用耗材。
保健品、日常生活用品、家具洁具、家用电器等非医疗用品,牙膏牙刷牙线、面膜化妆品、隐形眼镜、按摩设备、智能通讯计时设备以及用于体育健身、养生保健等生活功能为主、医疗附加值较低的器械耗材,不在白名单内。
函件指出,各定点零售药店需即刻开展全覆盖、无死角自查自纠工作,凡存在空刷医保凭证、虚开购药单据、串换产品结算、协助个人账户套现、违规留存及使用医保凭证、超范围结算、无处方销售处方药等情形的,必须立即停止违规行为,逐项整改到位,主动向属地医保分中心如实报备,并全额退回违规结算、套取的医保基金。
下一步,广州医保部门将依托大数据筛查、现场稽查、专项检查、溯源核查等方式,持续加大常态化监管力度,紧盯个人账户使用薄弱环节及突出乱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