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记者/王聪 通讯员/粤组)为持续加强农村党的建设,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近日,经省委同意,省委组织部、省委农办联合印发《关于扎实开展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示范县创建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示范县创建工作。
《通知》提出,通过三年持续努力,在全省纳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的109个涉农县(市、区)中,有1/3以上达到全省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示范县标准;全省有50%以上的乡镇和行政村达到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示范镇、示范村标准。
《通知》提出30项具体举措,聚焦夯实乡村振兴的思想基础和组织保障、加强镇村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抓好乡村振兴人才支撑、推动重大任务落实、强化基础保障等方面。创建工作坚持项目化实施、清单式管理,突出强弱项、破难题、谋创新相结合,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相统一,通过落实工作责任、统筹形成合力、加强实践探索,确保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