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复制推广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下称“广东自贸试验区”)第十批改革创新经验的通知。广东自贸试验区第十批改革创新经验共19项,涉及投资便利化、贸易便利化、法治建设、优化营商环境等领域。
在投资便利化领域,全省复制推广“推行‘交地即交证’”、“构建‘审前、审中、审后’精细化专利预审服务体系”、“建立税源地图智能感知治理机制”、“建立‘未诉先办、接诉即办、诉毕督办’全生命周期涉税诉求快响机制”、“创新税务外管‘转让定价利润补偿外汇汇入’协同机制”等5项改革事项。
在贸易便利化领域,全省复制推广“建立船舶通关‘先通关,后查验’零待时机制”、“推行船舶转籍‘不停运办证’服务”、“对船舶载运危险货物进出港口申报建立诚信激励机制”、“创新‘新三样’海运危险货物集装箱装箱管理模式”、“建立汽车出口‘全链条’边检查验模式”、“创新海港企业边检诚信管理工作机制”、“打造湾区邮轮母港智慧通关机制”等7项改革事项。
在法治建设领域,全省复制推广“构建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推行轻微刑事案件快速流转模式”等2项改革事项。
在优化营商环境领域,全省复制推广“深化‘AI+产业资金审批’政务服务改革”、“建立粤港医疗融合推进机制”、“构建国际家庭医学服务认证体系”等3项改革事项。
在全省除深圳市以外的地区(深圳市已复制推广)复制推广“建立‘产业+税惠’跨部门协同机制”。在粤港澳大湾区九市复制推广“创新企业开办音视频‘双录签名’认证模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