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21日广州南沙万顷沙镇、龙穴街道全域实施航空器及升空物禁飞管控
11月4日,广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航空器及升空物飞行活动管控的通告》(下称《通告》),明确划定管控区域、管控时段,对南沙区相关区域飞行活动从严规范管理,严防各类升空物飞行活动带来空中安全风险。

《通告》明确,管控对象覆盖各类航空器及升空物,包括微、轻、小、中、大型无人驾驶航空器,模型航空器、自备动力飞行玩具;固定翼飞机、直升机、动力伞、载人热气球等从事通用航空活动的航空器;航天模型、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以及风筝、孔明灯等所有可能影响空中安全的升空物体。
结合本地实际,本次禁飞管控时间为2026年11月11日0时至11月21日24时,管控区域为南沙区万顷沙镇、龙穴街道全域。管控时段及区域内,禁止单位、组织和个人禁止开展上述航空器、升空物飞行活动。
《通告》同时明确例外情形:安全保障、警务执勤、应急救援、气象探测、重要生产作业等确需开展飞行活动的,须依法向相关主管部门报批,经批准后方可飞行。
《通告》提醒,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开展航空器及升空物飞行,除遵守本通告要求外,还应当严格遵守国家空域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对于违反通告及相关法律规定、擅自开展飞行活动的主体,有关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发现违规飞行行为,市民可直接拨打110进行举报,共同维护空域安全秩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