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作法院工作报告。报告中18处提及广东法院工作。
一、坚决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
1、审理李亨利等案件,严惩间谍、窃密、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妄图分裂国家的犯罪分子。
——摘自《2023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6年至2019年,李亨利以现金或支票方式资助境外反华势力和反中乱港分子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共计133万余元。广州中院一审以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判处李亨利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00万元。广东高院二审维持原判。本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平安中国建设第一批典型案例。
2、对张维平、陈宇萍等一批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依法判处死刑。
——摘自《2023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03年11月至2005年12月,张维平拐卖儿童9名,周容平等人采取入户控制母亲强抢幼儿的方式拐卖儿童1名,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安全和未成年人人身权利。广东高院以拐卖儿童罪判处张维平、周容平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分别判处其他3名被告人无期徒刑至有期徒刑十年,并处财产刑;判决各被告人连带赔偿被害人父母物质损失39.5万元。
3、对张维平、陈宇萍等一批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依法判处死刑。
——摘自《2023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5年1月6日上午,被告人陈宇萍受雇到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照顾被害人冯某(当时97岁)。为了快速拿到工资,陈宇萍于1月7日凌晨采用掐颈方式将冯某杀害。广州中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陈宇萍死刑,广东高院二审维持原判,最高人民法院予以核准。2020年5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命令,广州中院依法对陈宇萍执行死刑。
4、审理许超凡等外逃人员回国受审案件,追逃追赃“法网”越织越紧,对腐败分子产生极大震慑。
——摘自《2023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1993年起,许超凡利用担任中国银行开平支行行长等职务便利,伙同他人贪污美元6221.7万余元、港币1.2亿余元,挪用人民币3.5亿余元、美元1.2亿余元、港币2000万元用于投资经营、日常挥霍及赌博等。2001年案发后,许超凡畏罪外逃;2018年经其自愿选择被遣返回国,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江门中院以贪污罪、挪用公款罪等判处许超凡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200万元。
5、严厉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审结“长者屋”等针对老年人的非法集资案件,守护群众养老钱。
——摘自《2023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长者屋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于2015年9月起经营长者屋养老院项目。2016年底开始,在未取得吸收公众存款业务行政许可的情况下,以房屋折扣、消费补贴、返本付息等为诱饵招揽客户购买会员卡,共吸收993名被害人8022万余元。惠州中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长者屋公司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分别判处唐某某、许某某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并处罚金;责令被告单位长者屋公司退赔集资参与人经济损失。该专案会员已全额退还本金。
二、依法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
6、广东等法院主动为出海“抢订单”企业提供法律服务,竭力为市场主体拼经济创造“暖环境”。
——摘自《2023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近年来,广东高院出台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双十条和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十二条,对受疫情影响企业采取“活封活扣”措施逾3万次、涉案金额超百亿元,倾力保住企业发展“火种”。深化跨境纠纷化解,发布100个跨境纠纷典型案例,深圳、汕头、佛山、江门等地法院多次走入企业走访座谈,为企业海内外业务针对性破题施策,广州、佛山、东莞等地法院发布国际贸易风险提示指引、建立专门机制,为企业“漂洋过海”保驾护航。
7、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康美药业案5.5万名投资者通过特别代表人诉讼获赔24.59亿元。
——摘自《2023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康美药业因在年报和半年报中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被中国证监会给予行政处罚。2021年4月8日,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受部分证券投资者的特别授权,向广州中院申请作为代表人参加诉讼。2021年11月12日,广州中院作出判决,责令康美药业赔偿证券投资者损失24.59亿元。该案是全国首例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集体诉讼案,入选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十大案件和2021年度人民法院十大案件。
8、就创业板出台司法保障意见,服务资本市场基础性制度改革。
——摘自《2023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根据最高法院2020年8月18日发布的《关于为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8月19日,广东高院发布《关于为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提供司法保障实施意见》,从依法保障创业板证券发行制度、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推进纠纷多元化解等方面作出规定,为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顺利推行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为“双区”建设营造国际一流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9、探索个人破产制度,让诚信的创业失利者能有重归市场打拼的机会。
——摘自《2023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1年3月1日《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率先颁布实施。深圳中院上线全国首个个人破产信息管理系统,与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建立了破产信息联动公开公示机制,建立面谈辅导、听证审查、免责考验期等分流识别制度,防止恶意逃债等不诚信行为。目前,深圳中院已陆续审结全国首例个人破产清算、重整、和解案,实现了各类破产程序全面适用。截至今年2月,深圳中院共收到个人破产申请1378件,启动破产程序96件,审结79件。
10、审理“天使力量”轮船员劳务合同案等案件,我国海事司法公正、高效、透明等优势充分彰显,越来越多外国当事人主动选择中国法院管辖。
——摘自《2023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希腊籍船舶“天使力量”于2020年7月抵达广州港后,因债务纠纷被法院依法扣押,后被船东弃船,对轮船供给以及15名外籍船员身心健康都产生严重影响。2021年10月,“天使力量”轮成功拍卖。广州海事法院先行从“天使力量”轮船舶拍卖款分配具有优先权的船员工资,维护受困外籍船员合法权益。该案入选“2021年全国海事审判十大典型案例”。
三、坚持走好中国特色司法为民之路
11、审结涉港澳台案件12.1万件,办理涉港澳台司法协助互助案件4.6万件。
——摘自《2023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五年来,广东法院共审结涉外涉港澳台一审案件9.1万件、海事海商一审案件8424件。出台法律专家协助查明域外法指引,发布6批100个跨境纠纷典型案例。聘请81名港澳特邀调解员,依托社会力量和线上平台调解案件111.9万件。为2672名境外当事人零成本、跨空间办理跨境授权委托见证手续,认证周期从30天缩短至最快5分钟。办结国际、区际司法协助案件8694件,平均结案周期缩短35%。
12、出台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及前海、横琴合作区建设意见,服务港澳融入国家发展大局。
——摘自《2023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近年来,最高法院出台服务粤港澳大湾区、深圳先行示范区以及前海、横琴合作区建设等多项意见,广东高院印发两个三年行动方案,以“清单+台账”方式推动46项改革举措落地见效,累计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经验20余项,成立全国首个“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诉调对接中心,出台粤港澳商事纠纷司法规则衔接指引,创设大湾区案例研究基地等粤港澳司法合作新平台,与港澳法律界共同举办跨境商事案件模拟审判活动,成立大湾区司法研究院,共建大湾区司法研究平台,加快粤港澳商事纠纷一体化解决机制建设,三地融合发展迈向新台阶。
13、接收港澳台学生实习参访,让港澳台青年感受祖国法治建设成就。
——摘自《2023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广东法院聚焦省内高校,聘任香港法律实习生开展岗位实习,促进全方位、多角度了解内地司法实践和经济社会发展。深圳、珠海、佛山、东莞等地法院积极开展港澳台学生参访活动,让港澳台学生在实地参访、“沉浸式”庭审观摩和“面对面”交流中,直观感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就,增进港澳台同胞对祖国司法制度的了解认识。
14、举办海峡两岸暨香港澳门司法论坛。
——摘自《2023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9年9月10日-11日,以“新时代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为主题的“第五届海峡两岸暨香港澳门司法高层论坛”在广东湛江举办,最高法院院长周强、台湾中华法学会理事长黄水通、时任香港终审法院首席法官马道立、澳门终审法院院长岑浩辉出席会议并致辞。广东高院承办“第五届海峡两岸暨香港澳门司法论坛”获得与会代表一致好评,获评首届“人民法院涉港澳司法合作优秀成果”一等奖。
四、坚决守住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15、妥善审理“鹦鹉案”,做到重罪重罚、轻罪轻罚、无罪不受刑事追究,使司法裁判真正符合人民群众心中朴素的公平正义观。
——摘自《2023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6年5月,王鹏因售卖6只家养鹦鹉(其中2只属濒危野生动物)被刑事拘留。随后,公安机关在其宿舍查获鹦鹉共计45只。2018年3月30日,深圳中院以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王鹏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最高法院依法核准了深圳中院在法定刑以下对王鹏作出的刑事判决。
16、审理私自上树摘杨梅坠亡案,让自甘风险者自负其责,让失德乱序者承担后果,引导社会成员增强公共意识、规则意识。
——摘自《2023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村民吴某私自采摘村委会种植的杨梅跌落致死,家属起诉村委会承担赔偿责任。一审、二审认为吴某与村委会均有过错,酌定村委会承担5%的赔偿责任,判令向吴某的亲属赔偿4.5余万元。2020年1月20日,广州中院对该案再审宣判,撤销原审判决,改判村委会无责。本案入选2019年人民法院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十大典型民事案例、2020年度人民法院十大案件。
五、司法体制改革和智慧法院建设取得重大进展
17、在深圳设立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国际商事法庭。
——摘自《2023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8年6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国际商事法庭在深圳揭牌办公。四年来,不断创新审理机制、优化审理程序,致力于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首创国际商事专家委员会制度,聘请港澳专业人士担任专家委员,为跨境商事纠纷化解提供中国智慧。
18、广州互联网法院在技术创新、规则确立、网络治理等方面探索不断深入,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中国互联网司法从技术领先迈向规则引领。
——摘自《2023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广州互联网法院成立四年来,不断进行技术创新和迭代升级,“网上纠纷网上审理”“全流程在线诉讼模式”成为互联网司法新常态。发布全国首个在线庭审规定等规范性文件13份,多项规则被《人民法院在线诉讼规则》采纳。打造全国首个便民诉讼服务设施“E法亭”、研发“网通法链”智慧信用生态系统,推出全国首个5G虚拟智能“YUE法庭”、新一代场景化诉讼服务“All in Message 5G智审卡片”……各项司法智能创新成果已获5项国家专利及1项软件著作权。

